申论指导短评类文章如何作答?
在山东省等省市的申论考试中,经常可以见到这样一种题型,要求就给定材料中的现象、对象或问题写一篇短小的评论,我们称之为“短评类文章”或“小评论”。
与申论试卷中大议论文相比,小评论有许多独特之处,给大家做如下分析:
首先,从篇幅上看,既然是小评论,必然要求篇幅短小,字数一般限制在四五百字。
其次,题目通常要求就部分给定资料进行评论,而不是对全部给定资料加以评论,所以针对性更强。
第三,写作时要求以评为主,而不是侧重于解决问题。
第四,评论的内容有批评性、表扬性、引导性的三种。其中以批评性的情况居多。
第五,评论角度多元,有些是材料规定好的,如就XX问题、XX现象或原因、措施、影响、观点等进行评论;有些则需要考生根据给定标题或作答要求或材料内容自我确定。
这种题目由于要求在较短的篇幅内进行有针对性的评论,所以难度较大。有些考生在拿到题目时不知如何下手才好,怎样评论才妥当。为解决考生的这一困惑,我们联创世华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的专家特就如何作答申论试题中的短评类文章提出一些技巧和建议,供考生朋友参考。
(一)作答时一定要审清题目的要求,要求就哪些材料进行评论,评论的角度是什么,避免急于答题,答非所问。
(二)带着题目要求返回给定资料,再次阅读相关段落,将关键性的字、词、句勾勒出来,提炼概括出段落的中心思想。
(三)文章开头概括引用材料内容,摆出评论的对象,说明其表现等。
(四)根据材料提供的角度,就评论内容进行有所侧重的分析评论。一定要注意突出中心问题,详略得当,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如有些材料重在评论措施,那就要结合国家的大政方针,从政策出台的背景、性质、影响、意义等方面展开分析。如果措施存在问题,就要剖析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行善意的批评,进而提出改进的意见或直接正面提出自己的观点、对策。
注意:由于是短评类文章,一般在评论时对原因、影响、措施、观点等拣要点列举三条即可。
(五)照应标题,结束全文。
说明:有些小评论是给定标题的,有些则要求自拟标题。自拟标题时,可以采用问句的形式,如“矿难为何屡禁不止?”;或者用鲜明的观点作标题,如“一定要……、下决心……、……要不得”;或者以“由XX想到的、XX给我们的启示”作为标题也可以。
下面我们以2004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真题为例,举例说明。
2004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第二题,要求就材料二分析为什么假冒伪劣产品危害社会屡禁不止,请以“别再摁下葫芦起来瓢”为题写一篇评论文章。(字数在500字左右,满分25分)
材料二:
来自湖南的刘砍山在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做零工。5月9日晚上,他在钟落潭中心市场十字路口买了一斤白酒,当晚一个人自斟自酌地喝了半斤,第二天一早,他就感到四肢乏力,眼睛模糊看不清东西,随后被送进医院急救。经抽血检验,刘砍山血液中的甲醇含量严重超标,肝转氨酶指数比正常人高出数十倍。刘砍山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但病情还很难预测。
因为喝假酒而中毒身亡的死者更显不幸。5月11日晚,58岁的白云区钟落潭镇梅田村村民段董树,分两次喝了老伴从钟落潭钟生农市场购买的散装白酒后不治身亡。同一天晚上,一名湖南籍外来务工人员也因饮用劣质白酒而死亡。
近日广州市白云区出现了“假酒中毒”事件,不法分子竟然用工业酒精勾兑出散装白酒残害了一个又一个无辜的生命。截止到17日,广州毒酒事件的中毒人数达到了56人,死亡人数也上升到11人。目前广州市有关部门已查缴流向市场的毒酒887.5斤,但仍有少量白酒去向未明。广东省14日向全省各地卫生部门发出急通知,开展散装白酒专项监督检查。
广州卫生局已经要求对散装假酒的查处情况及中毒患者的病情实行日报告制度。
造假酒,成本如此之低。目前已经查明,制造“毒酒”的窝点分别在广州市白云区的钟落潭镇和太和镇,“毒酒中毒”事件中的14名涉案人员已有12人被刑事拘留,2人在逃。这14个涉案人员中有9名来自广西,1名江西,还有4名分别来自广东的清远、兴宁、广宁和广州。他们所用的工业酒精是多种渠道而来。两个窝点共购买了5桶工业酒精,每桶330斤,目前已经追缴了4桶多,还有40多斤流落在外。
制假者为何胆敢视生命为儿戏制造毒酒?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陈树新说,这与制假的暴利与低风险有关。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还发现,不少酿酒作坊连基本的计量器具都没有,完全靠人的“手感”和“目测”。这样的生产条件,很难保证其生产的白酒能对消费者负责。危化品,购买如此之易,把工业酒精加以勾兑变成白酒,难道制酒者不知道这样的产品会致人于死地吗?因为种种原因,我们无法采访到那些制假的不法商人。陈树新认为,据推测,利欲熏心加上无知才是悲剧酿成的主要原因。
据广州市工商局的同志介绍,检查人员14日发现,广州佰醇(化工)有限公司等数家经营单位未办生产许可证就开始大肆销售工业酒精,有的甚至连发票都没有。同时,这些违规经营的商家没有按规定建立危险化学品的销售登记制度,没有留下购买者的详细联系资料。这些都使不法分子利用工业酒精勾兑毒酒有了可乘之机。
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朔城区部分群众,春节前后因饮用不法分子制造和贩卖的含有过量甲醇的散装白酒,有19人中毒身亡,另有一些人住院治疗。山西省、省政府对此事高度重视,组织人力全力抢救中毒群众,查处不法分子,目前制造贩卖毒酒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抓获。
春节前,文水县一不法分子用甲醇勾兑白酒,批发给朔州市一个体户。经省技术监督局事发后测定,这些勾兑的散装白酒每升含甲醇361克,超过国家标准902倍。这些散装白酒流向社会后,从1月26日开始有人中毒,到记者发稿时止,平鲁区、朔城区因饮用此酒中毒住院治疗的人员累计161人,其中有19人死亡。
最近,广州、山西等地连续出现群众因饮用劣质散装白酒,病重入院甚至死亡的事件。虽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大查处打击力度,但是并没有刹住造假风,这类事件仍时有发生。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假冒伪劣产品危害社会却屡禁不止?
我想最重要的原因应该是我们的有关管理部门监管不力,措施不完善。为什么非要等死了人、出了事故,才开始看到问题的严重性,才开始加紧治理?为什么总是哪里出了问题,就加强哪里的管理?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结果是,摁倒葫芦起来瓢,问题频仍,事故不断。假货依然威胁着人们的生命,依然给社会带来诸多不良影响。
所以,请不要再摁下葫芦起来瓢!
要想不再出现摁下葫芦起来瓢的现象,就需要管理部门在根治造假的措施上下功夫。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健全相关的处罚条例。掐断造假源头,严惩造假者、售假者等等。争取把假货扼杀在生产出来前、进入市场前、造成事故前。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杜绝假货的出现,杜绝假货给人们的生命、生活带来意想不到的灾难和损失,才能不再出现摁下葫芦起来瓢的狼狈局面。
请允许我再唠叨一句:根治造假,不要再摁下葫芦起来瓢!
这道题目是一篇典型的短评类文章,要求就假冒伪劣产品危害社会屡禁不止的问题进行评论。范文开头先对材料内容进行了概括引用,说明假酒害人的事件频发,进而分析了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最后以“根治造假,不要再摁下葫芦起来瓢!”照应标题,结束全文。有概括、有分析、有对策,思路清晰,层层深入,中心突出,见解精辟,是一篇较好的小评论。
- 暂缓协议书写着“报考公务员时,甲方(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为乙方(本专学生)出具报考公务员的有关证明”请问这是考试前去 办理证明还是考试过后才去办理证明的?
- 你好!我是2011届的本科生,非广东生源,档案托管在湖南就业指导中心,未办理暂缓就业,请问可以广东省报考公务员吗
- 你好。2011届毕业生,办理了暂缓就业,现在参加了三支一扶项目,服务期未满,人事档案仍留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请问以什么身份报考?是应届生吗?
- 您好,请问我户口2年前转到学校了,因为办理了暂缓就业,档案在高等教育指导中心,我参加了三支一扶,今年期满,请问我应该把自己的户口转回来,跟取消暂缓就业吗?要不我
- 我2011年毕业的,当时办了暂缓就业,今年准备继续考,是不是必须要去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