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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推“七补”助大学生就业自主创业

发布:2009-10-19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佛山市日前发布的《关于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相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透露,佛山推出7项补贴政策助大学生就业,即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岗前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见习生活补贴、失业临时生活补贴和自主创业资助。补贴政策今年7月起执行,无特别说明审批的截止时间为明年6月30日。

  据有关信息指出,此项补贴政策的财政预算投入为9505万元,将惠泽2009届本市生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即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佛山职业技术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以及困难企业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属本市户籍的历届高校毕业生。

  有数据统计显示,今年全市将有2.7万多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及2900多名在佛山就读的外地户口应届毕业生。《通知》明晰地介绍各项补贴办理程序、时限等细节。各项补贴从市、区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补贴发放情况应录入全省劳动保障统一业务系统。

  企业怎么补?

  为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通知》指出,各类企业招用2009届本市生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另外还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不超过3年期限的岗位补贴(即每人每月150元)。

  另外,困难企业不裁减本市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的,可按实际参保的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人数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

  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组织参加岗前培训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将可获岗前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每人一次性补贴900元。

  见习生和失业生怎么补?

  目前,已有一批高校毕业生进行企业见习。根据规定,凡2009年7月1日后非本人自愿原因未能实现就业的2009届本市生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申请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这批见习生的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为不低于900元/月,其中区就业专项资金支付270元,其余部分由见习单位支付。由就业专项资金支付的部分先由见习单位垫付,见习期满后由区就业专项资金一次性补贴给见习单位。

  而失业者最长可获6个月临时生活补助,即按佛山市失业保险金的标准逐月发放。

  自主创业怎么补?

  2009届本市生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自主创业,2009年7月1日后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招收1名以上本市劳动者就业,依法纳税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资助。

  应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招用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而自主创业者本人,可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给予不超过3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即按本市规定的险种及应缴费额度给予50%的补贴)。

  链接

  自主创业资助金怎么领?

  在办理工商登记、正常经营满6个月后,2009届本市生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持以下资料向户籍所在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向创业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

  需要证件:1、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2、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3、有效纳税证明;4、本人的《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须由企业盖章证明与原件相符)和《户口簿》复印件;5、与新招收的本市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录用备案证明;6、社会保险缴费凭证;7、《自主创业资助申请表》(由市劳动保障局另行制订样式);8、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或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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