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医保先行早已达到新政要求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几项新政策,其中包括:2009年,对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80%,累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万元;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5%,累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6万元;2009年底前,要将所有在校大学生和中职技工学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记者发现,中山的相关社会保障制度早已达到要求,走在全省前面。
据了解,2006年7月1日,中山实施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将游离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外的中山户籍所有城乡居民纳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内,实现了医疗保险政策覆盖全体居民的目标。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医疗保险待遇,中山于2008年1月1日将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并入城镇职工住院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住院医保费用在起付额以上报支90%(在市内一、二级医院住院)或80%(在市内三级医院住院)。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后,仍负担较重、造成生活困难的,也可申领社会医疗保险救助金。这些合并起来,最高限额可达12万元。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在中山就读的各类大学生也已全部纳入中山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在校生每月交12元,政府补贴4元,正常缴费的在校学生可享受最高统筹支付限额2.5万元。
据了解,2006年7月1日,中山实施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将游离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外的中山户籍所有城乡居民纳入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内,实现了医疗保险政策覆盖全体居民的目标。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医疗保险待遇,中山于2008年1月1日将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并入城镇职工住院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住院医保费用在起付额以上报支90%(在市内一、二级医院住院)或80%(在市内三级医院住院)。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后,仍负担较重、造成生活困难的,也可申领社会医疗保险救助金。这些合并起来,最高限额可达12万元。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在中山就读的各类大学生也已全部纳入中山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在校生每月交12元,政府补贴4元,正常缴费的在校学生可享受最高统筹支付限额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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