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检察院与人大代表联络制度化
“向各位代表通报今年上半年我省检察工作的情况和下半年工作部署,热忱希望大家对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提出宝贵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日前,广东省人大代表及在粤全国人大代表均陆续收到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寄出的《关于今年以来我省检察工作的情况通报》。在通报信的开头,省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提出了上述要求。
据悉,广东省检察院于去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见》,建立起人大代表联络员制度,省院每个处长固定联络省人大代表中的一个代表团,及时收集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目的是把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作为全省检察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努力实现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联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今年以来,广东省检察院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除每年例行的人大会议工作报告外,还要求人大代表联络员每年至少与固定联系的人大代表联络一次以上,及时收集所联络的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答疑工作;分管院领导每年至少到挂钩联络的市召开一次与当地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的座谈会;利用到下级院调研或检查指导工作的机会,安排一定时间走访当地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8-9月开展检察官下基层、进社区走访,安排一定时间与所联络的人大代表进行联络;书面通报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部署等。
据悉,广东省检察院于去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见》,建立起人大代表联络员制度,省院每个处长固定联络省人大代表中的一个代表团,及时收集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目的是把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作为全省检察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努力实现检察机关与人大代表联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今年以来,广东省检察院为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除每年例行的人大会议工作报告外,还要求人大代表联络员每年至少与固定联系的人大代表联络一次以上,及时收集所联络的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答疑工作;分管院领导每年至少到挂钩联络的市召开一次与当地的全国和省人大代表的座谈会;利用到下级院调研或检查指导工作的机会,安排一定时间走访当地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8-9月开展检察官下基层、进社区走访,安排一定时间与所联络的人大代表进行联络;书面通报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部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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