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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务员考试每日一练(11.24)

发布:2009-11-2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96.合伙合同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要求入伙,关于法律是否允许的问题下列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

A.依合伙合同的约定决定是否允许

B.不允许。因为合伙合同是基于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关系而存在

C.合伙合同有约定的,依合同处理,无约定的,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同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无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97.某甲17周岁,已参加工作,有固定收入,某日因某甲在街上寻衅滋事,将某乙打伤,某乙要求赔偿医药费,对此下列表述哪些不正确?(  )

A.某甲的父母必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B.某甲的父母无须承担赔偿医药费的义务

C.某甲的父母可以选择是否替某甲赔偿医药费

D.某甲的父母如赔偿了医药费,则对某甲有追偿权

参考答案:

96.C【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一款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据此,新合伙人入伙时,如果原合伙人在合伙合同中对入伙事项有约定的,从其规定,无约定的,须征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据此,答案为C。

97.A【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是监护人,同时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中甲17周岁,已参加工作,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据此,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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