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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2009-11-27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东省物价局面向全国范围内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职位和条件

(一)职位

主任科员(含)以下公务员5名。

(二)条件

1.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责任感,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3.所学专业和从事工作:经济、法律、中文、财务、审计或从事物价管理工作。

4.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过署名论文。

5.年龄3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

6.具有2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2007年11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7.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未婚或配偶具有广州市户籍。

二、报名要求

(一)以邮寄材料方式和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1.报名登记表从广东人事网www.gdrst.gov.cn或者广东价格信息网www.gdpi.gov.cn/下载。

2.公务员身份和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学位、英语水平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3.发表论文的刊物名称及刊号

4.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12月5日,以报名电子邮件收件时间或邮件邮戳时间为准。

地点:报名材料寄广州市应元路5号广东省物价局人事处,邮政编码:510040,联系电话:020-83134163、83134121,传真:020-83134607,联系人:何宝珍、朱庆光。

广东省物价局人事处邮箱:gdswjjrsc@126.com

三、办理程序

根据报名者简历材料,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其中,进入面试时,报考者须带上工作证、身份证、户口本和学历、学位、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公务员身份和职务证明材料(如提供复印件需单位加盖公章);经考察、体检合格后决定选调人选,并按公务员转任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广东省物价局

200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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