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严查商业贿赂
据广东省纪委常委、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曹晓东介绍,今年以来,广东纪检监察、司法等部门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金融投资等重点领域,依纪依法严肃查处了一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面广的商业贿赂案件,严惩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成效。
广东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0起典型商业贿赂案件,工程建设领域仍是商业贿赂的“重灾区”。潮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刘益民在担任潮州市公路局局长期间,对他人承包有关公路工程予以关照,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58万元,港币5万元,刘益民还伙同他人贪污公款人民币1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珠海市万山海洋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书记、主任王琳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将大量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直接委托、放宽承建工程的质量验收要求以及帮助他人在保税区内招租等方式,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06万元、港币21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深圳高新区开发建设公司工程部原部长赵斌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标过程中,接受承包商的请托,在投标人资质设定、资格预审、截标时间等方面给予关照,帮助其中标,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32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医药购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也十分突出。东莞市塘厦人民医院原院长周伟雄在该医院购买一台螺旋CT机的过程中收受某医疗器械销售公司业务员给予的回扣款人民币8万元,还收受承建该医院装修工程的东莞市荣耀装饰有限公司老板梁耀文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115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梁耀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广州市番禺区土地开发中心业务科原科长卢炎昌在负责广州市番禺区现代产业园区填土方工程进度款审批发放过程中,多次收受工程承建商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7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和司法权执法犯法、索贿受贿的情况也较为突出。汕头市环保局龙湖分局原局长林俊生在担任汕头市环保局监督管理科科长期间,在办理52家企业申请进口废塑料许可证初审业务和对辖区内4家企业实施污染源治理监管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71万多元、港币0.2万元及笔记本电脑一部(折值1.4万多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原副庭长陈敏生在主办、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中,为普宁市旅游总公司挽回重大损失,后收受他人给予的“感谢费”人民币3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曹晓东说,目前商业贿赂在一些领域和行业仍然比较严重,治理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工作依然艰巨而繁重,必须长抓不懈。不仅要始终坚持查办商业贿赂案件高压态势,更重要的是要将查办案件工作与深入铲除行业、部门“潜规则”、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快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