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分步实施户籍制度改革
继今年5月印发《关于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实施意见》的第一批5个配套文件后,广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第二批7个配套文件。记者从中获悉,2010年起,各区(县级市)新农合筹资水平提高到参合农民年人均250元以上,参合农民在村卫生站看病减免收费。交通方面,将逐步撤销城乡接合部开放式收费站,扩大城区路桥隧道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范围。
广州分步实施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一是逐步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形成一元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各配套政策相关职能部门,对原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人员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计划生育、集体土地等制度方面加注相关标识。待各项配套政策全都实现一元化管理模式后,由公安部门取消农业及非农业户口人员标识,真正达到城乡一元化户籍管理模武。
全市5个行政区和两个县级市分三批次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南沙、萝岗区为第一批,白云、番禺、花都区为第二批,增城、从化市为第三批,分别在1年、3年和5年内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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