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县镇明年推大部制改革
昨日,省委、省政府在珠海召开全省深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会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富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引起高度关注。
广东《关于富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广东将开展县镇政府机关改革,加快撤并职能相近、权责交叉部门,积极探索对统筹发展、规划建设、综合农业、城市综合管理、市场统一监管等部门进行整合,形成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同时,允许县镇在国家规定的机构编制限额内,根据需要采取党政联动的方式,灵活设置或者调整党政组织机构,合并或调整管理职能。
广东将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依法将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下放给县级。在财政管理体制、垂直管理体制等方面,也赋予县镇更多权限。例如推进省直管县(市)财政改革,对生态发展区域,将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与县域生态环境挂钩;支持和帮助有条件的县设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外汇管理、商业银行等机构。
省委书记汪洋指出,富县强镇事权改革的内涵,可概括为两句话:一是简政扩权增财力,二是服务发展转职能,就是要使县镇权与责真正一致起来。简政放权不仅是上级对下级放权,还包括政府对社会和市场放权,省里下放给市县的权力,有些还应该进一步交由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承担。
这些观点和意见,在《关于富县强镇事权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有充分体现。《意见》稿提出,县镇要着力转变职能,推进县镇政府公共事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将财务、审计、宣传培训、法律援助、公益服务、资产评估、行业评比和机关后勤等专业性、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通过委托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依法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创新公务员和机关聘员管理制度,支持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在严格控制行政编制总额和管理类雇员比例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对专业性较强的公务员职位和辅助性公务员职位实行聘任制。
汪洋透露,明年我省大部分地市大部门制改革将全面铺开。设立大部制,不是机构和人员的简单合并,更不是部门权力的片面集中,而是要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建设服务型政府。
■书记热议
放权后须规范基层用权
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县镇两级政府的事务贴近老百姓,而且承担社会发展的任务很重,因此相关改革关系重大。目前这两级政府面临责权不对应、条块不协调、职能不明晰、发展配套不完善、财政体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需要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如何进一步向县镇放权。此外,因“富县强镇”涉及很多配套改革,县镇两级政府的改革靠单兵突击不可行,需要理顺关系。上级部门也要考虑如何帮基层机构卸掉历史包袱,使它们能在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
阳江市委书记林少春:支持把部分行政权限下放县和镇,县和镇级政府头上套着多重“紧箍咒”,权限却不多,办事要常跑上级部门。不过,在省市政府向县镇放权的同时,要用制度规范基层如何用权,否则不适当用权的危害更大。
湛江市委书记陈耀光:困扰地方发展的主要问题不是资金,而是权限问题,权责不一问题突出,的确需要把部分事权下放到基层。欠发达地区县镇两级政府财力捉襟见肘,难以承担大量社会服务功能,因此推进“富县强镇”的实质性步伐,非常迫切。
■专家访谈“富县强镇”改革如何操作?体制改革专家抛出大胆设想
经济强镇升格为中小城市
“富县强镇”如何操作?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黄挺认为,珠三角的一些镇年度GDP高达上百亿元甚至几百亿元,人口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城市化与工业化水平已相当高,却仍然按照农业地区乡镇的行政体制来运行。此外,市管县体制导致资源配置集中在市一级,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资源严重不足,因此需要采取不同的模式和方式进行改革。
强镇“人大衫小”事情难办
黄挺昨天抛出了自己的改革构想:逐步实行市和县分治,行政城市与实体城市并存,逐渐推行省直管县,撤销市管县的管理体制;从功能上分为行政城市与实体城市两大类;再管理分类上划分为特大、大、中、小城市四种。
他认为,要加快发展广佛肇、深莞惠、珠中江三个经济圈的龙头广州、深圳和珠海,并带动周边中小城市的改革与发展。其中,广州作为特大城市可以实施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治理模式,理顺市与区的关系。对全市产业布局、城建规划、交通基础设施、重大民生工程一定要由市政府实行高起点、高规格的统一管理、综合治理,而把其他社会管理事务职权下放到区、街。深圳作为经济特区,试行撤区强街,实行一级政府两级管理的扁平化治理方式。“这样可以有效节约行政资源、加快信息传递和行政决策速度,同时也有利于与国际接轨,加快深圳国际化城市建设。”黄挺分析道。
此外,珠三角地区的其他地级市可研究实行行政城市与实体城市适度分开,加快各市发展。其中佛山禅城、东莞莞城、中山石岐等地级市的中心城区,作为行政城市直接管辖区域应进一步做强做实。经济发达的镇升格为实体城市,加快城市化进程,发展城市群,各地市根据自身情况逐步实现行政城市与实体城市适度分治的管理模式。
取消对城市定行政级别
珠三角地区部分乡镇实力雄厚,人口众多,已经具备城市功能,然而目前仍然实行农村行政管理,其行政资源的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事权与财权不匹配,有责无权,因此黄挺建议,在强镇扩权试点取得成功后,可以尝试多种形式的改革途径,一是具备建市条件的镇升格为市(中、小城市),使其行政资源的配置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二是改为城市的区或街,按城市体制管理;三是仍由县直管的,可按派出机构进行改革。这样,珠三角地区将形成中心城市、行政城市和实体城市三种基本形态。
黄挺建议,逐步取消对城市定行政级别的办法,建议改按经济规模、土地、人口等指标划分特大和大、中、小四类城市。在推动珠三角都市群进程中,建议逐步放宽对城市设立的限制,只要人口聚集、经济总量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均可改设为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