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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职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的通知

发布:2009-12-24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各考生:
    现将2010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职员笔试的成绩及面试名单公布如下。面试定于2010年1月4日进行(广州市第42中学因为接受高中教学水平评估,面试和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安排,请报考该校的考生留意该校网站,并确保通讯畅通。),资格审查时间为1月4日至5日,请留意面试和资格审查通知。

     点击打开:

    1.\2010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职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职位代码:8214-8267)

    2.\2010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职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职位代码:8268-8337)

    3.\2010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职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名单(职位代码:8338-8378)

                         

海珠区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2010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和资格审查通知

    现将2010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和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对象
    根据2010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和笔试情况确定面试名单,名单可登录海珠区公众信息网(
www.haizhu.gov.cn)、海珠区教育信息网(www.haizhuedu.net)、海珠人才网(www.hzrcw.com.cn)查询。请考生根据名单自行参加面试,用人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0年1月4日(星期一),各职位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于2009年12月29日下午17:00时后在上述网站公布。
    (三)面试规定和要求
    考生必须根据《2010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和资格审查安排表》(2009年12月29日下午17:00时后发布)上规定的报到时间到相应的面试地点报到,迟到超过30分钟者取消面试资格。为确认身份,考生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面试。
    请考生于面试前将本人简历的电子版发送到各招聘单位提供的Email地址(见《2010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和资格审查安排表》),并于面试当天提交一份纸质简历。
    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
    各职位面试结束后,依面试成绩高低,按照《2010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并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1月4日(星期一,14∶00至18∶00)至1月5日(星期二,8∶30至11∶30、13∶00-16∶00)。
    考生须按照用人单位的通知,根据《2010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和资格审查安排表》的安排,于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否则视为放弃资格审查和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请考生按照以下顺序将资格审查材料排放和装订,所有证书及证件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工作人员收取,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以下第1、2、3项材料必须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1.2010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职员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1、2、3,分
社会人员应届师范生应届非师范生,使用只读方式打开后用A4纸单面打印,切勿修改格式和内容)。
    2.报名登记表(请登陆
广州人事网的网上报名系统,在“打印报名表/准考证”处A4纸单面打印,切勿修改格式和内容,打印后签名)。
    3.
考生承诺书
(请点击下载,使用只读方式打开后用A4纸单面打印,切勿修改格式和内容)。
    4.证书及证件复印件(所有材料均要求按照1:1的比例A4纸单面复印,并按材料清单的顺序排列)。资格审查清单中未列出但在公开招聘职位表备注栏中要求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材料也须一并提供,请报考此类职位的考生注意。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本次资格审查严格按照《2010年广州市海珠区公开招聘教职员公告》的规定执行。考生务必认真对照条件,确认符合上述公告规定的条件再参加面试。各种证书、证件均须提供原件,不能用其他证明材料代替。现根据近期考生咨询的情况提示如下:1.凡是不能出具相关证书原件的(尽管已经通过考试或已在网上公示的),均属不符合资格条件;2.如户口属集体户口,无法借出地址页的,须由户口所在单位在户口簿地址页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本人页必须提供原件)。3.应届生的学业成绩单须加盖所就读高校的教务处公章或学院公章。
    (二)考生如属于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已婚人员,其配偶如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必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在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能证明配偶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请考生提前了解面试和资格审查地点的交通等情况以保证按时到达。
    (四)通过资格审查后领取了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单的人员将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须凭专业技能测试通知单和身份证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五)社会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可暂不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但在办理录用手续之前必须提供,否则不能录用。
    (六)面试结束后即进行资格审查,为保证及时参加资格审查,请考生参加面试时根据资格审查的要求携带相关的材料。


附件:
1. \
2010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职员资格审查材料清单(社会人员)

2.\2010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职员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应届师范生)

3. \2010年海珠区公开招聘教职员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应届非师范生)

4.\考生承诺书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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