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再次提高养老保险水平
“退休金连年提高,钱多少是小事,中央想着咱们老百姓是真的……”王建国给记者倒了一杯茶,又说出四个字:“放心、踏实!”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从2010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月人均增加120元左右。
自2005年起,中国已连续五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告诉记者,中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出台实施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文件,企业退休人员目前月人均水平超过1200元。到2009年11月底,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已达到23238万人。
“受金融危机影响,前一段时期我国的经济形势还不稳定,目前虽然有所复苏,但压力很大,而且CPI已经由负转正,明年还有温和的通胀预期。”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在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决定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我国对民生的注重和加强民生建设的决心。”周天勇说。
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时决定,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由于中国区域经济发展并不平衡,各地在养老保险的缴费方式、标准等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别。虽然部分省份在省份内实现了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全覆盖,但省份之间却无法对接,个人养老保险账户无法实现异地流动,这导致了不少职工——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退保现象严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何平告诉记者,《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正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
他进一步解释到:在北京干十年,在广东干十年,在上海干十年,一共干了三十多年,也都按照国家的规定去参加保险,缴保险费,最后可能没有地方给他支付养老金,这种情况是有的。这个文件打破地方之间的藩篱,使参保人的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要实现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尚需解决三大技术问题:第一,参保人的参保缴费记录必须是清晰的,全国要统一,否则就没有办法在全国流动;第二,需要重新设计一些转出账户和转入账户,以保证资金在转移过程中的安全和准确;第三,需要完善的就是在转移之后,必须保证参保人在最后领取待遇的时候,能够把他在各地就业积累的养老保险权益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