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年后将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经验交流会召开
粤五年后基本实现 法治政府建设目标
黄华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2011年,基本完成国务院《纲要》确立的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建设任务,基本建立法治政府评价指标体系。
2014年,全面完成《纲要》确立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12月23日至24日,广东省政府在广州召开全省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下称《纲要》)经验交流会,全面总结五年来广东贯彻《纲要》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部署今后五年贯彻落实《纲要》、率先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目标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省长黄华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署宏出席并讲话,省委常委、副省长肖志恒主持会议。
黄华华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推动广东依法行政工作不断上新水平。今后五年广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围绕率先建设以依法行政为核心的文明法治社会环境、率先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落实《纲要》为主线,以提高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能力为着力点,为广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具体工作中,要突出做到“三个三”:抓好三个结合,即建设法治政府与建设服务型政府、贯彻珠三角《规划纲要》、开展法治城市及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相结合;解决三大难点,即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强化三项责任,即领导责任、考核责任、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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