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该多做“非分”文章
当然,就是这两件事也不会一模一样,肯定是有区别的。首先,陈副局长宴客是因为乔迁豪宅,刘副局长宴客是因为嫁女,兴奋点就不一样。其次,同为盛大,数量上也略有区别,陈副局长包下了酒店宴会部的4层和5层,“每层楼大概可以摆40多桌酒席”;刘副局长则是摆了110余桌,略占优势。第三,陈副局长那里是“千人排队送红包”,派出所领导和干警乃至一些赌场和娱乐场所的老板都在应邀之列;刘副局长因为“自己和亲家都算是本地人,乡亲众多,情面难却”,因而“来人中八成以上是村民与旧友”,宾客的身份构成大别。第四,刘副局长非覆陈副局长之辙,陈的那点儿事他都清楚,但觉得二人的做法如《红灯记》里李玉和对鸠山说的“两股道上跑的车———走的不是一条路”,所以就走了下去。
实话实说,看到后面的这则宴客新闻,条件反射般地想到了两点。其一远了点儿,想到明末的阮大铖,孔尚任《桃花扇》里的那位———这个人在正史中也是留有姓名的。想到的是他的两句话。阮大铖曾在南明弘光小朝廷的组织部门任职,有一回他很得意地对同僚说,有个人他给考察上去了,之后那人“以二千金相送,推之不去”;然后他有点儿忘乎所以,又说自己在省里当官的时候,有两个人走他门路时各送了银酒器;现在这俩家伙长进了,再来知道送金家伙了,不过他再次强调,他“不纳不已”,不收根本不行。“推之不去”与“不纳不已”,我也不知道思维怎么跳跃到这八个字上来了,敢是刘副局长“情面难却”的缘故?
想到的其二就在近前。陈副局长的事情曝光后,廉江市有关方面旋即发出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紧急通知,要求规模控制在10桌(含10桌,或100人)以内。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是很多地方的惯常做法。我在想,别的地方再出类似的事情,是不是都要来个貌似精确的“数字化”禁令呢?这么下去的话,我们那些多如牛毛且已经叠床架屋的廉政细则,会不会令后人看来不啻一部笑史呢?我们的廉政或曰反腐败,是不是只会在、只能在字眼中不断向前推进呢?
湛江先贤陈瑸说过:“贪不在多,一二非分钱,便如千百万。”金科玉律。我们的廉政也好,反腐败也好,实际上正应该在“非分”与否上多做文章,至于“一二钱”还是“千百万”,没什么本质区别。况且,果如刘副局长所说,都是乡里乡亲,则人家摆那100多桌,还为刺激内需作出贡献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