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打响干部制度改革“攻坚战”
实行“两推荐一述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
编印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指南,促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制度化建设
拓宽培养渠道,改进测评方式,完善竞争办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近年来,广州市坚持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为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全省“首善之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广州市不断拓宽干部培养锻炼渠道,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重点抓好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的培训,选派干部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国内外高等院校等进行学习培训。举办“广州人才大学堂”、“管理大学堂名家系列”、“网络大学堂”,创新公务员网络培训模式,建立公务员培训积分管理制度。注重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和锻炼,完善机关干部下基层、驻农村、驻社区和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基层工作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十百千万”工程,先后派驻4234名干部下基层驻农村。
广州市注意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进一步扩大干部考察环节中的民主,拓宽选人视野。草拟的《广州市选拔任用党政正职重要干部全委会初始提名试行办法》已多方征求意见,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实施。实行“两推荐一述评”(即组织推荐、民主推荐和个人述职),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2009年以来,采取此种方式先后产生了14名局、处、科级领导干部人选,包括团市委正副书记3名,推荐到广东省东西两翼和山区担任县委书记和县长人选5名,第5批援疆干部人选1名,广州市援建四川汶川工作小组成员人选5名。
通过编印《广州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指南》和《广州市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指南》,本市进一步促进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严格执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试用期等程序,为提高干部工作公开透明程度提供制度保证。同时,注意指导并及时推广有关区、县级市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经验。如天河区实行“处级干部公推公选、科级干部竞争上岗”的选人用人机制;萝岗区采用“海推海选”的办法,开展“我为我区荐干才”等活动;增城市将公开推荐、公开选拔、挂职锻炼和干部交流有机结合,公开推荐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在镇街与市直机关之间“双向交流”挂职锻炼,收到良好效果。
建立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广州市引导广大干部创造经得起历史、群众和实践检验的政绩,形成和强化“让善于科学发展的人上、不善于科学发展的人让、阻碍科学发展的人下”的公平竞争机制。制定了《广州市区(县级市)局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把干部考核评价与选拔任用紧密结合起来,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选拔、奖惩、培训的重要依据。
广州市坚持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机关,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党外干部,把富有改革创新精神、扎实苦干的干部放到重要岗位上,树立了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任前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为破格提拔优秀年轻干部提供制度保证。2009年以来,先后破格提拔7名同志担任局级干部、42名同志担任处级干部。印发《关于广州市高等学校试行领导班子任期制的通知》,草拟《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等,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的相关制度。
此外,广州市把加强监督检查作为选准人用好人的重要保证,坚决防止和切实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先后出台领导干部诫勉制度、谈心谈话制度、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收入申报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党委(党组)会讨论干部情况记录等一系列制度。制定实施《广州市干部监督信息沟通办法(暂行)》,增强各监督部门在选人用人方面的信息沟通。制定实施《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信访处理办法》,开通了“12380”专用举报电话,对反映选人用人问题的群众来信,均严格按程序及要求进行调查,对确实存在的一些违规行为作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