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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率先启动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

发布:2010-01-15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深圳将率先启动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把公务员分为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三个类别进行管理,进一步拓宽公务员的职业发展空间!广东省委常委、深圳代市长王荣昨日主持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据悉,2008年,深圳正式被国家批准为全国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的首个试点城市。目前,我国公务员都按综合管理类管理,深圳率先启动的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则将把公务员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类岗位从综合管理类岗位划出,最终形成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三个类别,建立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与行政级别脱钩、相对独立的职务序列。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统称为执法员,设7个职级,各个职级没有上下级关系,职级晋升与个人年工积累、工作业绩挂钩。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从高到低设置主任、主管、助理等职务,职务晋升与专业技术条件挂钩,同时考虑个人年工积累和工作业绩。

  行政执法与专业技术职务序列的设置,建立了各职类公务员相对独立的职业发展通道,从制度上使不做官的公务员也有清晰长远的职业发展前景。

  会议指出,行政机关公务员类管理改革是深圳去掉官本位、打破金饭碗、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有利于进一步改善公务员管理和优秀人才的晋升,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对汪洋书记“深圳三问”的一个很好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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