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失业青年占城镇失业人员半数以上
近日,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年所发布的城镇青年就业失业状况分析指出,城镇失业青年群体正日益扩大,城镇失业青年人数超过了城镇失业者的半数。关于失业原因,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年所副所长邓希泉分析认为,“毕业后未工作”和“因个人原因失去工作”是导致城镇青年失业的主因。
城镇青年推迟
进入劳动力市场
2008年,城镇青年就业人数占全国城镇16岁以上就业人员总数的36.3%,比2007年(37.3%)降低了1个百分点,比2003年(44.0%)则降低了7.7个百分点。
2008年,城镇青年就业总数约为1.0966亿,比2007年(1.0948亿)增加了18万人,比2003年(1.1281亿)则减少了315万人。与此同时,城镇青年非经济活动人口显著增加,2008年总数约为6734万人,比2007年增加了88万人,比2003年则增加了1828万人,越来越多的城镇青年推迟进入劳动力市场。最主要的原因是城镇青年接受教育时间的普遍增加和延长。
邓希泉分析认为,我国近年来通过扩大教育规模来缓解城镇青年就业压力的成效明显。
城镇女青年的劳动力
参与率比城镇男青年高
2008年,就业的城镇男青年占就业城镇男性的34.3%,低于城镇女青年相应比例(38.7%)4.4个百分点,较2007年下降了1.1个百分点。
从四个年龄段的具体差异来看,城镇男青年分别比城镇女青年低0.5个(男2.6%,女3.1%)、1.6个(男8.2%,女9.8%)、1.5个(男11.1%,女12.6%)和0.9个(男12.4%,女13.3%)百分点。
邓希泉认为,数据表明城镇男青年的劳动力参与率均比同年龄段的城镇女青年的比例低,也就是说,同年龄段的城镇女青年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比例要高于城镇男青年。在就业比例上的性别差异,可能主要缘于男青年享有更多的教育机会和更长的接受教育的时间而推迟进入劳动力市场。
城镇青年成高科技行业
和国际组织行业的主力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涉及高新科技,国际组织行业涉及跨国领域,是最有发展前景、也是对国家发展具有越来越重要影响的两个行业。
城镇就业青年以37.3%的就业人口,占国际组织行业中75%的就业岗位,以及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中七成多岗位(71.3%)。
2003—2008年,城镇青年在高科技行业的就业比例一直占七成左右。邓希泉分析认为,这表明城镇青年充分发挥了在这两个行业中的主力军作用。由于高科技行业已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最初一批从事高科技行业的青年开始跨过35岁的年龄界限步入壮年,使高科技行业就业的城镇青年数量略有下降,2008年比2003年的72.8%下降了1.5个百分点。
城镇青年工作时间超标严重
2009年10月出版的《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2009)》报告指出,从2001年开始统计,城镇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均远远高于标准工时,2005年曾达到峰值47.8个小时。2008年的44.6个小时,是开始统计以来城镇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的最低值。
同时,所有60岁以下年龄段的城镇就业者,每周的平均工作时间也都超过了国家法定的40个小时。另一方面,从工作时间构成看,有30.8%的人的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8小时以上,有18.3%的人的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1~48小时,有33.3%的人的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0小时,只有17.7%的人的周平均工作时间在39小时及其以下。综合分析可知,加班已经成为大多数城镇就业者的一种工作常态。
城镇失业青年占
全部城镇失业者的54.0%
城镇失业青年群体正日益扩大。2008年,城镇失业青年占全部城镇失业者的54.0%,比2007年(54.3%)略有下降,但比2006年(51.7%)提高了2.3个百分点。
从性别比较来看,城镇失业男青年占全部男性城镇失业者的53.8%,比2007年(52.7%)提高了1.1个百分点,比2006年(50.3%)提高了3.5个百分点;城镇失业女青年占全部女性城镇失业者的54.2%,比2007年(55.8%)下降了1.6个百分点,但比2006年(53.2%)提高了1个百分点。
无论是从整体状况还是从不同性别的现状分析可知,城镇失业青年人数都超过了城镇失业者的半数,城镇失业青年是城镇失业者的主体。
毕业后未工作和因个人原因
失去工作是城镇青年失业主因
城镇失业人员的失业原因主要有:因单位原因失去工作(28.7%)、毕业后未工作(22.1%)、因个人原因失去工作(19.1%)和料理家务(12.9%)。
其中,城镇青年占在因单位原因失去工作的城镇失业人员中的23.5%,占毕业后未工作的97.4%,在因个人原因失去工作的失业人员中的比例为61.0%,在料理家务的失业人员中的比例为52.0%。
由此可以看出,城镇失业青年的失业原因与城镇失业人员的失业原因有较大差异,毕业后未工作和因个人原因失去工作是城镇青年失业的主要原因。对16~19岁和20~24岁的城镇失业青年来说,毕业后未工作是最主要的失业原因,分别占77.6%和60.9%;其次是因个人原因失去工作,其比例分别为14.3%和19.1%。25~29岁城镇失业青年的首要失业原因也是毕业后未工作,但比例下降至28.0%;因个人原因失去工作,比例则上升至27.3%。30~34岁城镇失业青年的首要失业原因则是因单位原因失去工作(29.2%),其次是料理家务(23.3%)和因个人原因失去工作(21.8%)。
邓希泉分析认为,四个年龄段城镇青年失业原因的差异,正是我国社会结构变动、就业体制改革和教育政策变化的直接反映。30~34岁的城镇失业青年被企业改制和用工制度改革的余波所累,16~24岁城镇失业青年主要受到高等教育迅速扩张但未有效与社会需求对接等弊端的直接影响。
大学毕业生
失业问题日益突出
在基本已经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城镇青少年群体中,随着文化程度的升高,失业比例迅速降低,但大学毕业生失业成为日益突出的问题。
数字显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城镇失业人员由2001年的5.9%上升到2004年的8.5%,在2005年突破到10%,到2007年底突破到15.0%,2008年又提高到16.8%。其中大学专科占12.2%,大学本科占4.4%,研究生及以上占0.2%。
从不同年龄段的城镇失业青年看,20~24岁年龄段的城镇失业青年总体以及男、女失业青年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失业者的比例分别是36.2%、36.8%和35.5%,均超过三分之一;在25~29岁年龄段中,有大学文化程度的失业者和失业男、女青年的比例分别是28.5%、32.2%和25.6%,均超过四分之一;在30~34岁年龄段,相应比例分别为13.5%、14.7%和12.6%,也均在一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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