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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给市长送自行车的绿色交通隐喻

发布:2010-01-18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我送市长一辆自行车,请市长给我一个停车场,希望市长能亲自体验一下在广州骑单车的窘迫,为市民提供更好的单车出行环境”。1月13日,广州市市长张广宁收到了一份礼物。据了解,送自行车的是广州市一群自称为拜客·广州的年轻人,而拜客是英文Bike的音译。虽然会面气氛轻松愉快,但是送市长自行车的人所提出的要求却并不轻松。

    一群热爱自行车的年轻人送自行车给市长,与其说是礼物,还不如说市民向市长投诉自行车出行环境逼仄。希望市长出招保护自行车族的出行权利。面对拜客们的建议,张广宁表示,今年内广州要建成总长约300多公里的、以自行车和步行为主要交通方式的绿道网络,为市民提供更多便利。如是表态值得肯定。

    自行车问题,看起来是芝麻小事,实质上是城市是否尊重公民权利,是否注重保护公众出行权利的大问题。在自行车仍然是百姓重要出行工具的语境下,如果自行车的功能被忽略了,实际上就是公众交通工具选择权被侵犯与政府工作不到位。因此,在举国上下宣传“无车日”的社会氛围中,市民给市长送自行车具有绿色交通隐喻意义。

    我国是自行车大国,大部分人还买不起或者消费不起汽车,对自行车的依赖程度比较高。即便城市道路修得再好,小汽车再多,自行车仍然是一种很好的短程交通工具。因为自行车除了环保、节能、经济、方便、灵活,弥补机动车的不足等优势外,还有强身健体的作用。在人均拥有汽车比例十分高的美、日、英、法、德等发达国家,也在积极推广自行车,大力建设自行车道。据报道,去年年初,美国各地还举办了不少“骑自行车上班周”的活动。

    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曾多次倡导大城市恢复自行车道,并引用国外城市的经验称:“市长不应只考虑去改善30%有车族的生活,而是要为占人口70%的无车市民干些什么。”城市在处理交通到底为谁服务的问题上,如何摆正位置,是一个导向问题,更是一个原则问题。城市显然不能为了经济发展与城市形象,忽略自行车群体的利益。

    从理论上讲,城市并没有限制自行车的通行权利。但事实上,自行车的通行权利正在受到蚕食,与机动车相比,自行车明显缺乏足够的行驶空间与停车场所。著名环保人士梁从诫曾经说:“新建道路没有自行车专用车道;有些自行车道过窄;机动车行驶中占用自行车道;机动车尾气污染影响骑车人健康;机动车停车位占用自行车道;在自行车道设置公共汽车站,导致公交车出入时影响骑车人正常行驶,并造成交通隐患。”这些情况使骑车人的路权不能得到保证,并损害了自行车的交通资源。当自行车与汽车在同一条道上通行时,自行车只是处于“弱势群体”地位,拿什么保证自行车人的权利呢?

    进一步说,城市不仅要注重设立自行车道,还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细致的配套措施,保证自行车的路权,解决自行车停放难题,等等,帮助自行车族重新树立上路的信心,避免“自行车道好建,自行车路权难还”的事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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