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揭阳市公务员考试招考职位表下载(附公告)
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揭阳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点击查看) 字串6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人社发[2010]34号文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我市部分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公务员4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公安特警部分职位学历放宽到高中)的社会人员。非广东常住户口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生是指2010年毕业(须于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8年、2009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包括往届毕业生和通过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09年底或2010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单纯面向“社会人员”招考的职位,“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单纯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社会人员”不能报考。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生,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年龄可放宽2岁,但不应超过35周岁。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18至35周岁(1974年3月31日至199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个别特殊职位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时间截止到2010年6月30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考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请查阅揭阳党建网(http://www.jy-dj.gov.cn)、揭阳人事考试网,广东公务员考试网(www.gdgwyw.net)。
报考市法院系统、市检察系统的具体职位、对象和条件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公布的招考简章为准,报考选调生的具体职位、对象和条件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公布的招考简章为准,详情请查询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揭阳党建网(http://www.jy-dj.gov.cn)或揭阳人事考试网。报考公安系统的具体职位、对象和条件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的规定执行,公告内容请查询广东公安网(http://www.gdga.gov.cn)或揭阳人事考试网。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含网上缴费),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3日9∶00至3月8日16∶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10年3月3日9∶00至3月8日15∶00,《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为2010年3月3日9∶00至3月9日12∶00,报考者自行上网缴费、报名、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0年3月16日至18日。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招考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报名网址为:揭阳人事考试网。报名前请认真查阅揭阳人事考试网上的《考生网上报名须知》,网上报名技术操作查询电话:0663—8233640,建设银行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533(24小时)、0663-8652426(上班时间),报名资格条件查询电话:0663-8768028(报考人民警察、各级政府机关职位),0663-8768200(报考选调生、党校、政协办、法院、检察院职位)。
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同于报考专业。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予以严肃处理。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免去其报名、考试、体检等费用。报名考试费用由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负责解决,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法律业务职位的,加考《法律基础知识》。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10年3月21日
上午:08:0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5—12:15《申论》
下午:14:30—16:00《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由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市公务员,笔试成绩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三支一扶”大学生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笔试前到揭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揭阳市东山区临江北路水产大厦三楼)办理加分申请。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加分申请材料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送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复核后交省人事考试局办理加分手续。
笔试成绩将在揭阳党建网(http://www.jy-dj.gov.cn)、揭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面试: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3X1≤X≤5
Y=2X+5550
1.5X+30X>50
其中,X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Y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按照此公式计算确定具体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数量,再按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并对面试对象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派人集中进行。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社会人员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名登记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交由招考单位审查。资格审查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准确把握招录条件和职位要求,严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完毕,审查人员应签名,以示负责。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职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报考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体能素质测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半天一套面试题。具体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面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规定划定。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报考警察职位的,须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或《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等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办通〔2003〕第30号)规定的要求。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招录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录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示7天无发现问题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也可依次递补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提出意见。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考生网上报名须知。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目前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及相关附件同时在揭阳党建网(http://www.jy-dj.gov.cn)、揭阳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由中共揭阳市委组织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揭阳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点击查看)
2、广东省2010年招考选调生简章(点击查看)
3、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010年公务员招考简章(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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