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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务员考试每日一评

发布:2010-03-04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如何关注弱示群体
   万人空巷行通济,乞丐也伺机云集通济桥。不少市民驻足施舍,乞讨者收入颇丰。据城管部门透露,元宵当天上午,在济世广场周边乞讨者接近100人,无论如何劝导,都不肯前往救助站,并与管理人员玩起了“躲猫猫”。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沿街乞讨,给城市管理以及景观、卫生的确不无负面影响。一些乞丐在聚集地随地大小便,不顾城市环境卫生;一些乞讨者抱住行人的腿,不施舍不让走;更有甚者,涉嫌拐卖人口,残害儿童、老人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在国家废止《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后,有关部门又不得驱赶、强行收容流浪乞讨者。

    如今流浪乞讨者已是越来越多,断腿断胳膊,各种你想象不到的残疾方式(其中或许很难排除背后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存在)真是惨得让你害怕。但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城市人的态度已不再是曾经的怜悯与同情。认为他们影响观瞻,有损城市形象。于是冷漠代替了施舍。

    在我看来,无论这些乞讨者是不是职业乞讨者,抑或背后有什么不可透露的秘密,但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是,他们肯定是社会的弱者。只要我现在比他富有,就应该去帮助他。

    在没有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况下,别人行通济,乞丐云集通济桥乞讨,我们不应给以冷眼,而应该同情。通济惠人、乐善好施是行通济的文化内涵,给予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必要的帮助,是件快乐的事情。有人认为乞丐云集,影响了行通济的氛围,不少市民甚至避之不及。笔者以为,真正和谐的氛围,是所有不同阶层、不同的群体都能有安身立命之所。行通济对普通市民,是祈福与狂欢,对乞丐可能是博得更多施舍、获得生存的机会。如果说城市乞讨现象是一种“恶”的话,但对于这种卑微而弱势的“恶”,应该给予必要的宽容。

    希望每个乞讨者都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但客观而言,短时间内彻底杜绝城市乞讨现象恐怕并不现实,惟其如此,对这种卑微和弱势的“恶”最大限度的抱以宽容或许就尤为必要吧?

    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随着覆盖城乡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幼有所教,老有所依,乞丐一定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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