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肇庆市公务员考试招考职位表下载(附公告)
肇庆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4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8年、2009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 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09年底或2010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已在国有单位工作的,需征得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 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公务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 扶”)工作的大学生,报考有年龄限制的公务员职位,年龄可放宽2岁,但不得超过35周岁。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18至35周岁(1974年3月31日至1992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个别特殊职位放宽到高中);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报考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须具备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请查阅《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 2010年公务员招考简章》;报考选调生职位须具备规定的条件和年龄要求,请查阅《广东省2010年招考选调生简章》。年龄以3月31日划线计算。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在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累计满2年的经历。“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累计2年(时间截至2010年6月30日)以上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 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考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报考肇庆市职位的考生参加我市组织的公务员考试。肇庆市市直及各县(市)区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职位:见附件1,肇庆市选调生招考职位:见 附件2,肇庆市各级法院、检察院的招考职位:见附件3,肇庆市各级公安机关招考职位:见附件4。招考详情可登录广东组织工作网 (http://www.gdzz.cn)广东公务员考试网(www.gdgwyw.net)、广东人事网(http://www.gdrst.gov.cn)、广东公安网(http: //www.gdga.gov.cn)、广东法院网(http://www.gdcourts.gov.cn)、广东省人民检察院_阳光检务网 (http://www.gd.jcy.gov.cn)查询。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为:2010年3月3日9∶00至3月8日16∶00。请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http://zq.gdkszx.com.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程序和办法,请登录该网站查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本次招录公务员笔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报考者务必按公告和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5)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 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 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予以严肃处理。
报考者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2010年肇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打印一式两份(自行在网上用A4纸双面打印),凭《2010 年肇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缴费确认。如不按期办理缴费确认手续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缴费时间及地点
缴费确认时间:2010年3月6日--8日共3天(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缴费确认地点: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肇庆市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交报名考务和体检等费用。缴费确认时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减免: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 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四)准考证打印
报考者于2010年3月17日后登录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http://www.zq.gdkszx.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如有疑问,可咨询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758-2271231。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法律业务职位的,加考《法律基础知识》。有关情况详见《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6),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10年3月21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5—12∶15 《申论》
字串3
10∶15—12∶15 《申论》
下午:14∶30—16∶00 《法律基础知识》
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相加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法律基础知识》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省公务员,笔试成绩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计算函数为:
3χ 1≤χ≤5
y= 2χ+5 5<χ≤50
1.5χ+30 χ>50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у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按照此公式计算确定具体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数量,再按笔试总成绩(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成绩之和)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
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职位的考生,还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体能素质测评由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公安部门组织实施。
2、报考资格审查。面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持《2010年度肇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社会人员持《2010年度肇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内地居 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考生必须按公 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集中统一面试。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笔试、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规定划定。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考察
(一)组织体检。按招考职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体检。
报考警察职位的,须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7]74号)或《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办通[2003]第30号)规定的要求。
(二)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与录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上述报考网站进行公示7天,再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见附件7)。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招考政策咨询(0758)222704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758)22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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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758)2271231
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
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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