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揭阳市直卫生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定于2010年4月组织市直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应届和2009年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1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8年、2009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本次共招聘岗位126个,其中市人民医院103个、市卫校10个、市中医院7个、市慈云医院4个、市疾控中心2个。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应聘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28周岁以下。
6、各岗位要求祥见附件。
二、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广东省和揭阳市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和招聘单位福利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0年4月12--14日;报名地点:揭阳市卫生局办证大厅。
(二)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到报名现场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按照招聘条件提交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1、学生推荐表;
2、毕业证书;
3、资格证(执业证)(有者提供);
4、身份证;
5、户口;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相片2张。
上述要求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四、考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笔试以卷面分百分制计分;面试采取面对面考核形式,按合格、不合格评价。
(一)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笔试由市卫生局组织,笔试科目为所应聘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不指定用书),笔试试题由市卫生局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命制,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组织委托专业机构阅卷评分。
有所报考岗位执业资格者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2分。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以60分为考试科目合格分数,入围对象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由市卫生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主要了解应聘人员言行、举止等方面情况。面试以“合格”、“不合格”评定。如面试“不合格”,招聘岗位出现招聘人数缺额的,在未进入面试范围的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序递补。参加面试者必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书。
五、体检和考核
(一)体检。市卫生局抽调相关专家组建体检组,统一负责面试合格考生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行业岗位要求执行。
(二)考核。市卫生局通过审查应聘人员学生档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学生档案的完整性、合法性和对应聘人员的评价记录等。经考核,有违法和严重违规等不良记录和不符合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
六、录取与聘用
(一)录取核准。市卫生局将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情况整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准,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公示。
(二)聘用。对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咨询电话:市卫生局人事科0663-825635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63-8232520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卫生局
201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