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 广东事业单位招考 >> 事业单位

珠海市横琴新区2010年招聘中学教师

发布:2010-04-13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珠海市横琴新区是2009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级新区,为贯彻落实《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培育中小学师资力量,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有关规定,拟公开招聘中学教师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待遇

招聘中学教师3名(其中语文、英语、化学教师各1名),列入学校事业编制,享受横琴新区公办中小学教师福利待遇。试用期一年。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一)招聘范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专业对口;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性格开朗、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胜任班主任工作;

3.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语文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4.身体状况符合《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5.服从组织分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24日-2010年4月27日。(截止时间以收到邮件邮戳日期并收到电子版《珠海市横琴新区2010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日期为准)。

2.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采取网上报名、邮寄报名材料的方式。报名者发送电子版《珠海市横琴新区2010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附件)进行报名,同时邮寄报名材料(地址:珠海市横琴镇德政街26号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收,邮编:519031,邮箱:hqshsyj@163.com)。

3.报名材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和《珠海市横琴新区2010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1张)。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参加笔试。各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低于5:1时不予开考。

5.确定笔试人员并公布:资格审查后,确定各岗位笔试人员。各岗位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将于2010年4月30日在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门口、横琴一中校门口张贴,并在珠海横琴新区网上公布。

6.凡进入笔试人员须于2010年5月7日下午3点前到横琴一中报到,并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100分)。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统一组织。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试室。

1.时间:5月8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2.地点:横琴一中教学楼。

3.内容:主要测试专业知识、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方式方法、书面表达能力等整体素质。

4.确定面试人员并公布:依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按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和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2010年5月8日在横琴新区管委会办公大楼门口、横琴一中校门口张贴,并在珠海横琴新区网上公布。

(三)面试(100分)。

1.时间:5月9日(星期日)上午。

2.地点:横琴一中教学楼。

3.面试方法及内容:①面谈(测试考生应聘的基本条件、学业成绩、获奖情况、仪容仪表、逻辑思维、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②说课(说课内容采取抽签的办法,说课前给考生30分钟时间准备,说课内容控制在15分钟以内)。

4.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四)确定拟录用人员。

1.根据笔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按1:1比例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2.考试总分60分为基本合格线,若某岗位的应聘人员均未达到基本合格线,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考核。

对拟录用人员政治思想、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复核其资格条件。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录取资格,空缺名额可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考核合格的,统一参加体检。

(六)体检。

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我区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空缺名额可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在考核、体检合格者中,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横琴新区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签订就业协议书。

由横琴新区与拟聘用者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协议书的,按弃权处理,并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毕业生接收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于2010年7月15日前到横琴新区党群工作部报到。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取消录取资格后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①未能按时到岗者;②不服从安排者;③报到时未能提供本人的学历、学位证或相关证明的;④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⑤应聘人员在考核、考试、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三)投诉监督电话:0756-8841823(横琴新区党群工作部);咨询电话:0756-8841660(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0756-8841013(横琴一中)。

附件:珠海市横琴新区2010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报名表

横琴新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报名表.doc下载)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3 http://www.gdgwy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1038242号-25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