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学院招聘辅导员
茂名学院是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拟招聘辅导员5名,所学专业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适当兼顾其他专业,学院将根据专业和能力特点,安排到相关二级学院(系)任辅导员。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接收,相关薪酬待遇按《茂名学院人事代理人员聘用及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2010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
(2)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修养好,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至少1篇学术研究论文;
(4)中共党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有意应聘者请填写《茂名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扫描件一并发送到电子邮箱mmcrenshichu@163.com.
3、报名时间:2010年5月1日~5月10日。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报名基本条件,我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择优确定初审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于5月14日公布在茂名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请报名者届时登录网站,查看初审人员名单,并按时到学校参加复审和考试。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须在2010年5月21日当天,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复审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
(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7)填写好的《茂名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三)考试
1、笔试:2010年5月22日上午组织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内容为高校辅导员工作所涉及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由我院组织有关专家命题和改卷。笔试成绩于2010年5月23日上午公布于茂名学院人事处网页,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2010年5月23日下午组织面试。面试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中择优进入面试,即笔试成绩前15名有面试资格。面试内容为高校辅导员工作所涉及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面试评委由我院有关专家组成,在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组成,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及体检人员名单,并在茂名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心理测试及体检
5月23日晚进行心理测试,5月24日上午进行体检。体检由专人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心理测试结果不符合辅导员工作要求者不予聘用,缺额按笔试面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及心理测试、体检情况,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在茂名学院人事处网页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院聘用人员,我院将公布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须于20天内与我校签定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待毕业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不签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视为自动放弃。
四、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及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二)纪律要求
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茂名学院招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五、联系办法
1.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官渡二路139号大院茂名学院人事处
2.邮政编码:525000
3.电子邮箱:mmcrenshi@sohu.com
4.网址:web.mmc.edu.cn/renshichu
5.联系电话:0668-2981161;传真:0668-2981161
6.联系人:梁老师陈老师
茂名学院人事处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