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简政放权,欲建设便民高效政府
广东省富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现场会日前在佛山市顺德区召开。针对一些地区县镇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管理与行政设置不匹配、“小马拉大车”的问题,广东计划将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下放给县和镇。通过简政放权,广东力争用3—5年时间,让县镇经济社会管理体制得到根本优化,促进县镇经济与各项社会事务快速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便民高效的政府。
在广东珠三角地区一些经济强镇,“常住人口四五十万,经济总量相当于内地一个地级市,但管理权限只是一个科级。”这种“小马拉大车”的现状意味着,镇一级行政部门无法提供适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共服务,“责任如西瓜、权限如芝麻。”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县镇基层发展活力,影响到了珠三角地区经济与社会各项事务的协调发展。
对此,广东省省长黄华华表示,把简政放权与富县强镇结合起来,把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与增强市场活力和政府效能结合起来,把改革创新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把用好用活事权与强化责任结合起来,着力破解制约县镇科学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障碍,切实减少审批层次,简化审批程序,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由镇改街,常住人口达到50万,经济总量达330亿元。在实行“简政放权”的过程中,容桂街道将41个党政部门合并为16个大部,并大力培育商会、慈善会、村居福利会、文体协会等社会组织,政府部门对社会事务不再大包大揽,而是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向市场和中介组织购买服务,让社会力量在各领域充分发挥作用,有效解决了事权多与行政编制少的矛盾,实现了“小政府、大社会”。东莞市将284项行政审批权下放到镇一级,并计划今年再下放235项,对此东莞市表示,凡法律未禁止向镇一级下放的权限都将下放。
广东依据常住人口、土地面积、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三项指标建立新的考评体系,将全省所有的镇级行政单位分为一般镇、较大镇、特大镇三级,各镇将按照分级设立综合性办事机构、行政编制配备。特大镇可依法赋予其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财权也将进一步扩大。
此次会议明确提出,要扩大镇级管理权限,在继续推进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南海区狮山镇、东莞市塘厦镇和石龙镇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再增加增城市新塘镇、东莞市长安镇共6个特大镇为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珠三角地区其他市的经济发达镇也将陆续推进简政强镇事权改革。
相关文件指出,镇政府主要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推进基层民主四个方面履行职能,重点强化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下放给镇与其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行政许可、行政执法以及其他行政管理权,扩大镇政府对行政事务的管理和处置权限。
试点镇除了试行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外,镇财力的投放要从竞争性行业和领域退出,重点保障民生和满足公共需求,不得参与经营性投资活动;服务和保障要从救济型向普惠型发展,积极推动建立政府投资的公共基础设施免收费制度;在用人制度上,探索专业性较强的公务员职位和辅助性公务员职位实行聘用制,建立固定工资和机动工资福利待遇相结合的灵活工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