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惠州惠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属下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惠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属下残疾人劳动服务所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惠城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成立于1994年,是区残疾人联合会直属管理经费自筹的股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负责残疾人就业安置、职业技能培训、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文体、征缴残疾人就业金和残疾预防等工作。
二、招聘单位、职位和条件
三、福利待遇
经费自筹,按国家实行事业单位工资、生活福利待遇标准执行(与区残疾人劳动服务所同等条件的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相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0年 6月 7日-6月9日
(二)报名地点:惠城区人事局公务员股。地址:惠州市龙丰上排新联路1号惠城区行政中心5楼554办公室。联系电话:0752—2386554
(三)报名方式:
1、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明、户口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所有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提供近期免冠大一寸同底彩照2张。
五、录聘办法
1、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考试分笔试与面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残疾人劳动服务所职能专业知识。笔试由区残联委托有关单位命题、确定评分标准、组织评卷。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并按招聘岗位职数1:2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
3、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核体检人选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数1:1确定。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予以录用。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空额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4、体检和考察:拟录用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安排另外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按各职位数1:1确定考察对象。
5、考生经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后予以聘用。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
6、考试、考核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用)》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有关问题说明
1、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2、新录用的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按照人事政策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惠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