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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画院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启事

发布:2010-05-29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东画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副厅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隶属于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领导。人员经费为省财政核拨,其职能是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文艺路线、方针和政策,制定专业美术创作和理论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发掘和培养有显著成绩、有独特风格和发展潜力的新一代名家,为社会提供高质量、高品位的艺术精品,为国家积累艺术财富,为大众提供精神食粮,陶冶情操,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拟选调1名行政工作人员(财会管理专业)。
  一、职位要求
  1.具有国家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2.财会专业学校毕业,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具有财务管理岗位工作经历,曾获得国家认证的会计上岗证;
  3. 能胜任事业单位日常财务会计工作,熟悉电算化财会业务,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
  4. 男女不限,年龄在30岁以下,身体健康;
  5.广州市居民户口。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只接收A4纸张纸质材料):
  1.报名登记表(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drst.gov.cn/下载);
  2.毕业证和会计证等原件或复印件;
  3.个人详细的工作和学习经历材料;
  (二)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前来面谈和测试,进行外调人选确定后,报请相关部门批准,申请办理商调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报名截止时间
  010年6月10日,报名材料请寄到广东画院人事科(广东省广州市人民北路873号),邮政编码:510170,联系电话:020-81362919,电子邮箱:gdhybgs@126.com。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

    
    广东 画 院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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