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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52名教师职员招聘公告

发布:2010-05-31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建设一支适应我市教育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韶关市教育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含医务人员、校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共招聘52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韶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含医务人员、校医)简章》。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三)具备以下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
  2、教师岗位必须取得高中教师资格(高校或职高教师资格),医务人员、校医岗位必须是专科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3、应聘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教师岗位必须是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应聘韶关学院韶州师范分院财会岗位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有会计执业资格证书,助理会计师或以上职称;应聘韶关市莲花中学财会岗位必须是专科以上学历,有会计执业资格证书;应聘韶关市莲花中学教学设备管理员岗位必须是专科以上学历,有在学校从事设备管理工作一年以上的经历(附学校证明)。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应提交的材料
  (一)报名时间:2010年6月14-16日,报名地点: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武江北路131号),联系电话:0751-8774131。
  (二)应聘者在报名时应提交:
  1、填写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执业医师资格、会计执业资格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3、在职教师和在职医生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应聘者须提交县级以上人事部门人事代理的有效证明。
  5、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应聘者须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30%,面试占总成绩70%。
  (一)笔试
  1、教师岗位、财会岗位笔试的内容主要是教育公共知识(占20%)和专业基础知识(占80%)。
  2、医务人员、校医岗位笔试的内容主要是卫生公共知识(占20%)和专业基础知识(占80%)。
  3、设备管理岗位笔试的内容主要是教育公共知识(占20%)和管理基础知识(占80%)。
  4、笔试时间:2010年6月20日上午9时至11时。
  5、笔试地点:韶关市第一中学考场(浈江区韶塘路108号)。
  6、笔试满分为100分,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笔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人数3人以下(含3人)的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岗位招聘人数3人以上(不含3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7、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2010年6月21日后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http://www.gdsg.lss.gov.cn)和韶关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公布。
  (二)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以试教(讲课)和答辩为主,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教(讲课)占8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能力;答辩占2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
  2、医务人员、校医岗位面试以实际操作和答辩为主,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实际操作占8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能力、卫生安全方面的应急能力;答辩占2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
  3、财会岗位面试以实际操作和答辩为主,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实际操作占8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运用能力;答辩占2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
  4、设备管理岗位面试以答辩为主,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工作能力和基本素质。
  5、应聘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汽车修理、计算机(动漫制作与设计)、数控模具教师岗位面试以实际操作和答辩为主,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实际操作占8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实际操作能力;答辩占2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
  6、体育(篮球专业)岗位面试以实际操作和答辩为主,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实际操作占8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体育专业综合能力和篮球专项技术水平;答辩占2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
  7、面试时间:6月24日上午8时30分。
  8、面试地点:应聘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岗位的在韶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场(浈江区韶塘路3公里);应聘其它岗位的在韶关市第一中学考场(浈江区韶塘路108号)。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按70%计入总成绩。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10年6月25日后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http://www.gdsg.lss.gov.cn)和韶关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1、以笔试和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根据体检要求和体检结果确定考核人选进行考核。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以及放弃聘用的,可依次替补。体检和考核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待遇
  体检和考核合格的,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http://www.gdsg.lss.gov.cn)和韶关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在职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经批准的聘用人员列入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等待遇。
  本公告由韶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韶关市教育局人事科0751-8774131

    附件:1.韶关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公开招聘教职员(含医务人员、校医)简章.doc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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