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直属学校教职工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市直学校实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清远市第一中学教师32名、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18名、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46名。现特发布本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况
清远市第一中学、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均是清远市人民政府举办、清远市教育局主管的分别为全日制国家级示范性高级中学(独立高中)、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地市级特殊教育学校(1-9年级,新举办),人员及办学经费属于市财政供给的公办学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各学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人数见附表一、二、三、四。
三、招考对象
(一)清远市第一中学教师职位
面向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职教师(公办教师已办理转正手续)和全日制高等师范教育类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2008届、2009届毕业生,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其本科阶段必须是全日制高等师范教育类专业,下同;具体岗位招考对象见附表一)。
(二)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职位
面向在职人员或应届毕业生(具体岗位招考对象见附表二、三)。
(三)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职位
全日制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含2008年、2009年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下同)和从事特殊教育工作岗位的在职教师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不含未转正教师或人员,具体岗位招考对象见附表四)。
四、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
(二)忠诚于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三)身心健康,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体检要求,无精神病史。
(四)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以及专业资格条件。
(五)报考市特殊教育学校职位必须热爱残疾人教育事业,关心、关爱、关怀特殊少年儿童。
(六)年龄、职称及资格要求:符合附表注明报考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2010年6月30日,在职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测试等成绩证明以及2008届、2009届毕业生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市职校职位的除外)。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自动离职或被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3、参加与“四项基本原则”相悖的组织或活动,存在严重问题的人员;
4、参加邪教组织,执迷不悟的人员;
5、品行不良或职业操守差,影响恶劣的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0年6月12日至14日(共3天,报考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免笔试教师岗位的应届毕业生可延长至6月16日且可先电话并传真报名表预约报名),接受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5:30时。
(二)报名地点:按报考学校及职位分为:
1、清远市第一中学(清远市清城区松岗路6号)。
2、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清新县太和镇滨江路98号)。
3、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筹建办(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清远市教育局办公大楼二楼)。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必须符合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
1、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2、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暂缓就业证明材料,报考教师职位提供教师资格证,未婚者提供未婚证,已婚者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
3、在职教师或在职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计划生育服务证和同意报考证明(公办学校教师提供所在学校及当地教育局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教师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在职人员提供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提交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
4、报名考务费:按照《广东省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编号:JF0706号)规定收取,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六、考试和成绩计算方法
(一)清远市第一中学教师职位(见附表一):
1、笔试(占总成绩分40%):
笔试以百分制评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内容包括:以所聘岗位专业知识为主,还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和教师职业道德等。
2、面试(占总成绩分60%):
(1)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按拟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拟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环节。
面试为说课环节,以百分制评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百分制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具有聘用资格。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笔试时间:2010年6月20日上午9:00—11:00时。
5、笔试地点:清远市第一中学
6、面试地点:清远市第一中学,时间为2010年6月26至27日。
(二)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职位
笔试加面试(实操)职位(见附表二)
1、笔试(占总成绩分40%)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以所聘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另外,还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职业教育的政策、法规,逻辑、语言能力,中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和教师职业道德等。
办公室文秘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以文秘专业知识为主。另外还包括教育与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知识、教师职业道德等。
招生办工作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以中等职业教育招生相关知识、职业指导知识为主。另外还包括教育与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公文写作、教师职业道德等。
电工岗位笔试内容以电子电工类专业知识为主。另外还包括职业道德等。
后勤维修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以金工、木工、焊工、钳工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为主。另外还包括职业道德等。
2、面试(占总成绩分60%):
(1)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选按拟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拟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环节。
教师岗位面试分说课和实操两个环节,两个环节分别以百分制评分,然后按各50%折算再相加得出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
电工岗位、后勤维修人员岗位只设实操测试一个环节,实操测试成绩为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办公室文秘人员岗位、招生办工作人员岗位只设专业水平测试一个环节,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为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
以上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具有聘用资格。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
4、笔试时间:2010年6月20日上午9:00—11:00时。
5、笔试地点:清远市第一中学
6、面试地点: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时间另行通知。
免笔试需面试(实操)岗位(见附表三)
1、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本次招聘的紧缺专业教师岗位为免笔试需面试(实操)岗位(具体见附表三)。
2、免笔试教师岗位的面试分说课和实操两个环节,两个环节分别以百分制评分,然后按各50%折算再相加得出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即: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说课成绩(百分制)×50%+实操成绩(百分制)×50%;实习指导教师岗位只设实操测试一个环节,实操测试成绩就是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3、面试地点: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面试时间:待需笔试岗位笔试成绩公布后确定,具体另行通知。
(三)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职位需笔试、面试(实操)职位(见附表四)
1、笔试(占总成绩分40%):
计算机实验员岗位笔试内容以所聘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另外还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知识。司机岗位笔试内容以所聘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另外还包括交通安全法规、汽车维修保养、交通事故处理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知识。
2、面试(实操为主)(占总成绩分60%):
面试人选按拟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拟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为所聘岗位专业技能实际操作。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实操)成绩(百分制)×60%。
4、笔试时间:2010年6月20日上午9:00—11:00时。
5、笔试地点:清远市第一中学
6、面试地点: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时间另行通知。
免笔试职位(见附表四)
1、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本次招聘的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及部分教辅人员为免笔试需面试职位(具体见附表四)。
2、免笔试职位分A、B、C三类方式直接进入面试:
A类:全日制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面试时间为2010年6月22日至23日;面试地点: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面试内容为所聘岗位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为考试总成绩。
B类:全日制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在特殊教育岗位任教5年以上(持工作单位证明)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在职教师。面试时间为2010年6月26日至27日;面试地点: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面试内容为所聘岗位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为考试总成绩。
C类:全日制高等院校特殊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在特殊教育岗位任教不满5年(持工作单位证明)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在职教师;全日制高等院校非特殊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但已取得特殊教育专业结业证,且在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中小学特教班特教岗位任教的在职教师;报考免笔试教辅职位的人员。面试环节为面试加试教(说课)或加实操两个环节。面试时间为2010年6月28日至29日;面试地点: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职位面试内容为所聘岗位专业知识,试教内容为课堂教学技能;考试总成绩=面试(百分制)×50%+试教(百分制)×50%。教辅职位面试内容为所聘岗位专业知识,实操内容为所聘岗位专业技能,考试总成绩=面试(百分制)×50%+实操(百分制)×50%。
3、市特殊教育学校三类免笔试职位的成绩排名在同一职位按各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
(四)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报考地级以上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规定,凡符合此条件并报考需笔试岗位的人员,其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此条件者在报名时需提供省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
(五)所有招聘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含加分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完成每个考试环节程序后在广东清远人才人事网(网址:www.qyrcrs.com)和清远教育网(网址:qy.edugd.cn)公布。
(六)所有应聘者凡面试(包括面试加试教或面试加实操)成绩达不到60分以上者,不作录用。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由清远市教育局和学校统一组织。根据拟招聘岗位数与本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聘资格。
八、补录
体检或考核出现不合格人选时,在同一职位其他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
九、公示和聘用
由清远市教育局和学校根据体检和考核要求以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清远人才人事网和清远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无异议的,期满后由清远市教育局和学校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联系电话
清远市第一中学:0763-3396884(联系人:叶桂明、钟碧芬、汤杰星)。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0763-5812132(联系人:刘辉文、谭凤金)。
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0763—3361821、3361895(联系人:何瑞华、严战彪)。
清远市教育局人事科:0763—3361740、3363213(联系人:邓永娇、梁伟明)。
十一、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如果被聘用,则在学校服务五年以上,并在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前与学校签署服务年限承诺书。
2、市特殊教育学校目前正在建设中,计划在2010年9至12月之间正式开学,被该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与学校先签订应聘协议、在职教师或其他在职人员确保具有聘用资格,待正式开学之前一个月内,学校与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并办理聘用手续、为在职教师或其他在职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以上公开招聘过程由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监督和指导
附件:
1、2010年上半年清远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或教职工岗位表(表一、表二、表三、表四).doc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下载填写好后带到现场报名).doc
清远市教育局清远市第一中学
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特殊教育学校
二〇一〇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