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口计生局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市府办《印发佛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佛府办〔2010〕35号),结合我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聘员。现将有关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发展规划与信息科专业技术聘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熟悉主流的计算机开发语言、数据库和网络技术,愿意并有能力从事人口计生工作;
(二)学历: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本科和研究生所学专业均要求为计算机类专业或相关专业,有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30岁以下(时间截止到2010年5月30日),身体健康,男性,本地户籍优先考虑。
三、聘用方法
专业技术聘员管理及薪酬参照政府专业技术聘用人员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1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再续聘。薪酬待遇执行佛府〔2008〕57号文要求,试用期薪金按年薪的月平均薪金的80%标准计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8日—7月18日(周六、日休息),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人口计生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4号10号楼403),咨询联系电话:0757-83334699,83390512,83387146。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三张及个人简历1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市人口计生局办公室通知具体考试事项。
(二)考试
1、笔试:内容为主流的计算机开发语言、数据库和网络技术和一定的的行政管理工作知识和基本法律法规知识。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确保政府后勤服务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聘用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字〔2004〕103号)文件规定,由佛山市人口计生局与确定的后期服务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发展规划与信息科专业技术聘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熟悉主流的计算机开发语言、数据库和网络技术,愿意并有能力从事人口计生工作;
(二)学历: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本科和研究生所学专业均要求为计算机类专业或相关专业,有实际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30岁以下(时间截止到2010年5月30日),身体健康,男性,本地户籍优先考虑。
三、聘用方法
专业技术聘员管理及薪酬参照政府专业技术聘用人员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1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满后,双方同意可再续聘。薪酬待遇执行佛府〔2008〕57号文要求,试用期薪金按年薪的月平均薪金的80%标准计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8日—7月18日(周六、日休息),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至4: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人口计生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4号10号楼403),咨询联系电话:0757-83334699,83390512,83387146。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三张及个人简历1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市人口计生局办公室通知具体考试事项。
(二)考试
1、笔试:内容为主流的计算机开发语言、数据库和网络技术和一定的的行政管理工作知识和基本法律法规知识。
2、面试: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以确保政府后勤服务人员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聘用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和《关于印发佛山市招考政府聘用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佛人字〔2004〕103号)文件规定,由佛山市人口计生局与确定的后期服务聘用人员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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