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广东省财政厅厅属单位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招聘人员方案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是隶属于广东省财政厅的一所财经类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人员经费由财政核拨,地址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学校创办于1973年,2000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2002年被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确定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职业院校;2004年被教育部批准为新调整认定的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依托行业办学,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全心全意服务学生,尽职尽责奉献社会”的办学理念,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现有在校学生2800余名,开设的专业有会计、财税事务、金融事务、商务秘书、商务英语、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专业方向,其中会计和市场营销专业为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专业。同时,在广州市仓边路设立了培训中心,从事财经类的短期培训和成人学历教育工作,积极开拓与国内外各类教学机构以及企事业单位联合办学的途径,现已建立起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立体式办学格局。建校30多年来,已培养10000多名经济管理和应用型人才,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招聘岗位类别、名称、职责、对象、人数和条件
备注:应届毕业生指2010年毕业(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08、2009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规定。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身心健康,年龄18-35岁(1975年7月至1992年6月期间出生)。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与暂缓就业证明(2010年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2张,填写并递交报名登记表(可在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gdczt.gov.cn或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gdfi.com.cn下载报名登记表),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领取准考证。
每位报名者只可报名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2010年7月5日至2010年7月9日。
4.报名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归竹仔园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办公楼406室。
5.联系人:彭老师
6.联系电话:020-86041091。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占考试成绩60%。
(2)笔试时间:2010年7月23日上午9:30-11:30。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7月20-21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30),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龙归竹仔园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办公楼406室。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课堂试讲和提问,占考试成绩40%。
(2)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名次并列。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日内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根据本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三)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由专人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组织考察(考核)
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举报投诉电话:020-83170292或83170317。
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