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韶关市农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韶关市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加挂韶关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办公室牌子)隶属市农业局正科级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能是:指导、监督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工作;承担村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与管理工作;监督村级债务管理工作。拟订农村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与改革;协调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统计工作。
韶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加挂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牌子)隶属市农业局正科级财政核拨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能是:依照国家、省有关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执法工作;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拟订本地动物防疫免疫计划,负责预防使用的生物制品的管理和推广工作;负责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对动物防疫的宣传教育、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作。
韶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加挂韶关市蔬菜科学研究所、韶关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广东省区域性农业试验中心牌子)隶属市农业局正科级财政核补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是:承担国家、省、市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生产示范和良种选育繁育推广工作;负责农作物高新技术及配套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负责农作物种质资源的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负责搜集、引进和保存、展示国内外农业名优、珍稀品种;指导粤北山区农作物生产基地建设。该所1983年被确定为广东省杂交水稻亲本提繁基地;1994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确定为“韶关市农业技术推广实验场”;1998年被农业部确定为“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2001年分别被广东省人民政府确定为“广东省(韶关)区域性农业试验中心”和“省级区域性农作物良种中心”。2005年经省人事、科技等六厅(局、室)部门联合认定为广东省首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三、薪酬待遇
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7日至7月9日。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7月19日。
(2)报名和领取准考证地点:韶关市农业局人事监察科(韶关市熏风路9号市委办公大楼301室),联系人:刘小玲,联系电话:8897298)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和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4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站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并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无效。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占考试成绩40%)。
笔试时间:2010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在准考证上标明)。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应考者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潜能、常识和技能。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http://www.gdsg.lss.gov.cn)和粤北农业信息网(http://www.agrisg.com/)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韶关市农业局人事科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占考试成绩60%)。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人数1人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岗位招聘人数2人以上(含2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站和粤北农业信息网上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成立面试考核小组,由有关领导、纪检、人事监察科和用人单位负责人组成,人数为7人。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站和粤北农业信息网的公告。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时间由韶关市农业局确定并通知考生。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http://www.gdsg.lss.gov.cn)和粤北农业信息网(http://www.agrisg.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市农业局人事监察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8885773。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韶关市农业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