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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人事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2010-06-24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的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区组织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从下列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
  1、2009、2010年度毕业生;
  2、已按规定办理代管人事关系的2008年度及以前毕业生;
  3、已派遣到全民所有制企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
  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澄海区户口,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已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本次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网址:http://rsks.gdchrc.com
  (三)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7月3日08:30至7月7日16::00。
  (四)报考者可通过本公告及《澄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查阅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信息。报考者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报考卫生系统职位的考生,学历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后面有加括号,以括号内的名称作为专业要求的依据。
  对招聘范围、对象、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按本公告提供的咨询电话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
  (五)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10年7月3日08:30至7月7日16:00期间登录网址(http://rsks.gdchrc.com),提交报考申请。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请于2010年7月3日至7月7日期间登录网址(http://rsks.gdchrc.com)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打印出《澄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凭《澄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于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澄海区人才交流管理服务办公室(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德政路商业中心三楼)进行报名确认,未按期报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者请于2010年7月19日8:00至7月20日16::00期间,登录网址(http://rsks.gdchrc.com)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操作中如遇问题,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有关问题,请咨询澄海区人事局(电话:0754-85875440)。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报考卫生系统岗位(会计岗位除外)、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岗位、区机关幼儿园校医岗位、区教育局校医岗位:笔试科目:医疗卫生类公共知识,即从事医护、药学、检验、影像、麻醉等工作岗位都必须应知应会的医疗卫生方面的公共知识。
  2、报考其他岗位(含卫生系统会计岗位):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相关工作能力。
  笔试时间:2010年7月25日上午
  9:00—11:00  职业能力测验或
  医疗卫生类公共知识
  根据粤人发[2007]141号文件的精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加分直接加入笔试成绩中。“三支一扶”大学生凭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21日到澄海区人事局人才开发股办理加分申请。
  笔试成绩在澄海人才网及各单位政务公开栏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如下:
  (1)y=3x(1≤x≤5)
  (2)y=2x+5(5<x<50)
  其中x代表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y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按照此公式计算确定具体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数量,再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数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面试对象面试前需进行报考人员资格复审。
  2009、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持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在职人员或在人才交流管理服务办公室代管的人员持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所在单位或人才交流管理服务办公室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已婚者须持《汕头市计划生育证明书》;报考人员所持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参照《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同时公布。
  3、集中统一组织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具体时间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结束后,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及综合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汕澄府办[2005]100号文件的精神,对独生子女及农村纯二女结扎户女儿在其考试总成绩的基础上给予奖励3分。
  对符合计划生育奖励对象且进入面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生父母的《汕头市计划生育证明书》,于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办理加分申请。
  综合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考试总成绩+计划生育奖励对象奖分

  四、体检
  (一)确定体检对象。各岗位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等的,以考试总成绩高者列前;考试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
  (二)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体检。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澄海人才网及各单位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卫生系统的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服务期限5年以上;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出现体检对象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核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核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有关问题说明。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的有关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相关事项将在澄海人才网、区人事局政务公开栏、各招考单位政务公开栏公布,恕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请各位考生留意。

  八、本公告由澄海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各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区人事局(含镇街道属下单位):电话85875440
  区畜牧兽医局:电话85856093
  区教育局属下单位:教育局人事股电话85856063
  区卫生局属下单位:卫生局人事股电话85714750
  区计生局属下单位:计生局人秘股电话85866957

  附件:1.《澄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doc
        2.《澄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有关问题说明.doc
 

  汕头市澄海区人事局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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