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广州白云山东麓,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学校现设有机械工 程系、材料工程系、电气自动化系、计算机工程系、测绘与遥感信息工程系、工商管理系、经济贸易系、应用外语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等9个教学系部。
2008年1月,学校率先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人才培养水平试点评估。目前,学校正全力以赴创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同时,位于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占地970亩、首期投资4.79亿元的新校区建设工程也已全面展开,并计划于2011年9月进驻新生。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19个,其中专任教师岗位11个,专职政治辅导员岗位4个、行政管理岗位4个。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岗位)。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认真负责,团结协作,身体健康,积极向上。
(2)所获得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
(3)专业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良,熟悉常用办公软件的使用。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者,须具备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4)涉嫌违法违纪,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须注明,否则不予受理。请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个人简历,以及学历、学位、职称、其它技术资格、科研成果证书等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gdgmrsc2010@126.com中。
联系电话:020-87729601;联系人:汪老师。
4、报名时间
从2010年 7月 9日到2010年7月13日截止。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按照报名条件,学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请申报者于 7月 15 日登陆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主页(http://www.gdgm.cn)公告栏中查看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2、复审
通过初审的报名者,请于2010年 7月 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需参加笔试者)。
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及复印件;(2)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3)学历、学位、职称、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4)获奖证明、成果鉴定原件及复印件;(5)近两年发表的论文、著作原件及封面、版权页复印件;(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7)《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三)考试方式
1、管理及辅导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具体如下:
(1)笔试
① 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7月 17日上午9:00—11:00进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② 笔试内容以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为主。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每个岗位依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上按1:5比例,由高至低顺序选择前5名进入面试。合格线上不足比例的岗位,按合格者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③笔试成绩于2010年7月24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主页公告栏公布,同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包括岗位能力测试及现场问答等。评委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及用人部门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奇数。
(3)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总成绩。个人总成绩达85分为合格,从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某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均不达85分的,则该岗位另行组织公开招聘。
2、教师岗位考试采取“教学试讲+本专业相关知识现场问答”方式进行。试讲、问答成绩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
(1)教学试讲
试讲内容选自本专业教学课程(具体试讲内容在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由学校确定),时间为20~40分钟。
(2)本专业相关知识现场问答
每位应聘人员在试讲结束时紧接着进行本专业相关知识的现场问答,时间为10~20分钟。
(3)评委会由学校教学委员会专家及用人部门相关人员组成,人数不少5人,且为奇数。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公布。个人总成绩达85分为合格,从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若某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均不达85分的,则该岗位另行组织公开招聘。
(五)体检
已确定的岗位候选人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候选人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的候选人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主页公告栏中公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我校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出现上述情况后,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由总分在合格线上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不足递补的岗位,将另行组织公开招聘。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二)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地址:广州大道北963号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3楼。
附件:1、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doc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