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普通高中学校补充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结合顺德普通高中师资需求缺口实际,现就2010年顺德区普通高中学校补充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计划(见附件)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属于国家任务生。毕业生报到时需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2、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5日至7日。
2、报名形式: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应聘者登陆顺德教育信息网(http://www.sdedu.net)进行网上报名。并通过邮政快递形式将毕业生个人求职材料(含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荣誉证书、毕业生推荐表、成绩表和个人简历等材料的复印件)于2010年7月7日前寄往我局(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办公室,邮编:528333)。我局将根据网上报名和书面求职材料情况进行资格审查。每人最多可报考两所学校的同一专业。拟招聘的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4,低于此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凭身份证参加笔试。我局于2010年7月11日前在顺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笔试时间:2010年7月13日上午9:00时—11:00时。
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知识。
笔试地点: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时一并通知。
(三)面试。
笔试成绩按报考学校和学科从高到低排序,并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2010年7月14日在顺德教育信息网上公布。面试时间安排在2010年7月15日上午9:00时,地点在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通知。由用人单位与区教研骨干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教学与教材处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知识面及心理素质等,形式由用人单位自定。
(四)体检。
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分,在综合总分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所缺岗位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安排在2010年7月16日,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经笔试、面试和体检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在顺德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七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区教育局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学校实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
顺德区教育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757-22830221、22830201、22830202
附件:2010年顺德区普通高中学校补充招聘教师职位情况一览表.doc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