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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医务人员2010年招聘公告

发布:2010-07-01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惠城区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暂行办法》,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数
  招聘人员216名,其中医疗卫生专业人员203名,其它专业13名(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招聘面向全国,惠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干部职工不在招聘之列。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事业。
  2、聘用人员应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中级职称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2月31日后出生)。
  4、临床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本科以上学历;药剂和功能科(含影像、放射)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山区医院(含芦洲、大岚、横沥、矮陂、汝湖仍图分院,以下同)的临床专业可放宽至大专以上学历,医技专业(含影像、放射)及有执业资格的临床专业可放宽至中专以上学历;镇、办事处卫生院的医技专业(含影像、放射)可放宽至中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首次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或中等)教育。
  5、非医疗卫生专业人员须有本科以上学历,山区医院学历可对应降低一个层次的要求。
  6、具有相应岗位的任职资格(应届毕业生除外)。
  7、大专以下学历人员要求惠州市户籍。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7月12日——16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卫生局人事股(惠州市中山北路66号六楼)。
  3、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高校毕业生推荐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2)在职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4、每位报名者限报1间医院1个职位。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题目:以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为主,共100道不同类型的选择题。其中,一般难度的题目占60%,略有难度的占20%,高难度的占20%。
  2、出题程序:笔试前一天,从惠城区医疗专家库中选择医、药、护、技类专家5名,另加监察局、保密局和电脑操作员各1名,进行全封闭出题。在区监察局人员的监督下,5名专家从题库中选取3份试卷,并随机抽取1份,由电脑操作员进行速印、装订及密封,交由保密局人员保管。
  3、考试时间:2小时。
  4、评卷: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现场装订封存试卷,即组织专家集中进行评卷。每份试卷分为三部分,分别由三名专家评卷。考试及评卷工作在一天内完成。
  (二)面试
  1、题目:两道问答题,内容为医德医风、职业道德、医院建设、时事新闻。面试分为100分,其中,回答问题分数70分;现场表现分数30分,包括综合分析能力10分、应变能力10分、语言表达能力5分、举止仪表5分。
  2、出题程序:面试前60分钟,从惠城区卫生系统人事干部中选择专家5名,监察局、保密局和电脑操作员各1名,在面试室进行封闭出题。在区监察局的监督下,5名专家各出4道共20道面试题(含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经集体讨论后,由电脑操作员进行打印、装订及密封,交由保密局人员保管。
  3、考官:5名,其中,区卫生局领导2名、面试考生报考单位主要领导1名、于面试前一天下午从惠城区卫生局专家库中抽取专家2名。
  4、时间:6分钟。
  5、计分:由考官当场打分,取平均分为面试总分。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
  考试设立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聘职位数2: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如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比例达不到2:1,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与招聘总职位数比例为2:1的,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入围人员;面试人数与招聘总职位数比例达不到2:1的,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才可以进入体检,达不到的则不能进入。
  以下报考人员给予笔试成绩加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生加10分,惠城区生源应届毕业生加5分,志愿到山区医院工作的考生加5分,惠城区安置的随军随调家属加5分,总加分不超过10分。
  六、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及本人志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替补。体检不合格者可到惠州市中心医院或惠州市中医院复检一次。
  七、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应自公布录用名单之日起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应聘人员录用后有试用期和聘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在职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3年,期间不得调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以后每3年应重新签订聘用合同。若经用人单位考核不能胜任工作,报区卫生局审批后可以解聘。
  受聘人员享受与用人单位同类同岗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人事档案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理。
  联系人:梁小红,电话:2696378,查询网址:www.hcq.gov.cnwww.hztec.net
  特此公告

  附:《惠城区卫生系统2010年公招职数明细表》

  惠城区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7月1日
 

   附件:惠城区卫生系统2010年公招职数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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