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科研处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汕头大学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科研处中、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各一名。
一、中级岗位应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应聘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交际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对外沟通交流;
3、工作认真踏实,有很好的团队意识、创新理念和敬业精神。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工作;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全校科技成果的组织申报、整理和发布、推广应用、报奖工作;
2、负责各类横向科研课题与技术服务项目的立项、合同审核、签约、检查、协调以及鉴定工作;
3、负责对校内承办学术会议、出版学术著作的资助申请进行预审;
4、负责处理学校教师专利申请事宜,协助做好与科研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5、负责做好与科技成果开发科有关的对外接洽、联系工作;
二、初级岗位应聘条件及岗位职责
(一)应聘条件
1.全日制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类专业均可;
2.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具备优秀的社会交际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公文写作能力;
4.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熟悉数据统计、网页编辑及网页维护等软件。
(二)岗位职责
1.从事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及科研处主页维护;
2.从事学校科研管理相关数据统计;
3.从事学校科研实验室管理;
4.服从学校科研管理工作需要,接受较长时间的外派工作;
三、待遇
原属本校工作人员的,待遇及身份不变。非原本校工作人员者,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住房自行解决,其它待遇按学校人事代理合同聘任制的有关文件执行。
四、报名方法及截止时间
应聘者请于2010年7月14日前将下列材料以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发送至科研处:
1.个人简历;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3.应聘工作设想(800字左右)
基本条件符合者将另行约见面试。所有应聘资料不予退还,请自行保留备份。
五、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科研处(科技中心206室)
联系电话:0754-2902928 联系人:黄老师 Email:ymhuang@s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