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5年不许跳槽 “调”还是“跳”
针对社会热点,广东公务员考试的专家进行了总结归纳,汇总为热点时评栏目,以飨读者。
7月13日,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向全国人大调研组汇报情况时,全国人大代表黄启彬提出了一个“新录用公务员5年不许跳槽”的建议。建议的宗旨很宏大,据说是着眼于防止山区人才流失,进而提升公务员的敬业爱岗程度。黄启彬代表说话很有分寸,只是说“建议设一个年限”,没有一口咬定时间要多长。
不过,他立论的依据着实有点奇怪——“听说在一些山区的公务员岗位,有人录取了却不去上班,一年之后就调走了”。笔者所理解的跳槽,应该是从体制内跳出去,不再从事公务员职业。黄启彬所说的事例,却像是从山区公务员高升为发达地区公务员,这应该是体制内的“调动”吧?
笔者这样抠字眼,是因为两者差别巨大。跳或不跳,这要看你对公务员职业所带来的东西是不是真心热爱;调或不调,则取决于对同一职业不同岗位含金量的判断。
笔者觉得这个话题本身没多大讨论意义,到山区就业的热情,放在过去是很美好的理想主义情怀,现在意涵则丰富了许多。大家都知道,真正核心的动机其实很朴素,还是为了解决就业和吃饭问题。真正抱定决心长期扎根山区的,恐怕很有限。但是,也得看什么职业。从每年公务员报考热就可知道,这个职业,普通人想敬业爱岗还没机会呢。限制公务员从体制内跳出去,从现实来看,恐怕没那么大的迫切性。
通过年限设置,增强公务员在山区安心工作的程度,当然很重要。但仅仅以年限为“杠杆”,可能远远不够。以黄启彬所听说的事例为证,不到岗上班一年之后竟然还能调走,这明摆着就是人事制度本身存在问题。即使有年限设置,关系活络的,照样不把它放眼里。
广而言之,这是个普遍的问题。公务员应具备什么样的素质,想来应该有一套严格的标准。从考试过程来看,有无数机构、制度把关,到最后,发现考进来的还是这样那样不行,还要无穷无尽地加强管理。造成了行政成本激增,却没考虑制度本源的问题。
我们这些普通人,虽不在体制内,还好有那么多的代表和委员,代表我们去研究些国计民生问题。不过就怕说着说着,犯了大而无当的毛病。不论大官小吏,公务员的职业素质显然不是一句笼统的要求就能解决的。我看,对他们强化程序和细节上的规范和监督,才会有综合治理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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