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平沙第一中学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平沙第一中学、南水中学、区环境保护监测中心、区婚姻登记处等4家单位均为区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市有关规定,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招聘工作人员共14人,各单位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珠海高栏港经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社会人员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不含暂缓派遣的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人持“报名材料”到各报名点现场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详见《珠海高栏港经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的“报名时间及地点等”栏。
3.报名材料: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地市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资料复印件(原件备验);③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④工作年限证明等其它佐证材料;⑤留学回国人员报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www.zhhiz.cn)上公布。
各岗位拟聘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将不予开考或调整拟聘人数(骨干教师岗位除外)。
(二)考试。
采取不同岗位、不同方法进行,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1.骨干教师岗位。采取试讲与答辩的方式(100分),主要测试其专业知识、教学与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成绩合格线为80分。考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考生考试成绩、各岗位考核及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当日22:00时前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上和考场门口张贴公布。
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考试准考证》。
2.普通教师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
---笔试(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其教育教学理论、计算机知识及学科知识等。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各岗位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次日22:00前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上和考场门口张贴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考试准考证》。
---面试(100分):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主要测评其教学能力、意愿素质、智能素质和人格素质等。面试结束后,核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考生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各岗位考核及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当日22:00时前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上和考场门口张贴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其它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100分)。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基础知识、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等。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各岗位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次日22:00前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上和考场门口张贴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考试准考证》。
---面试(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侧重了解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试结束后,核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岗位拟聘人数等额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考生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各岗位考核及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当日22:00时前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上和考场门口张贴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考核、体检。
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按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教师岗位)或《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它岗位)。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核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取消拟聘资格;所缺岗位名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适用)。
与拟聘人员签订《大学生就业协议书》(一式3份)。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被聘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其人事档案由珠海市人力资源中心托管,我局代付半年的托管费。
(三)投诉监督电话:0756-726850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6-7268504(区纪委)。
附件:1.珠海高栏港经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O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