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申论热点预测:廉政公积金
近日,广东江门试行“廉政公积金”制度,引起社会一片热议,党政廉洁建设再一次成为公众热议的话题。应当如何看待这一防止腐败新举措,如何建立防止腐败的长效机制,广东公务员考试专家为政法干警考生分析这一热点。
所谓廉政公积金,类似于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是在一定时期内,由公务员个人与政府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缴纳存入个人账户,如个人没有发生违纪,即可按一定比例定期返还,直至退休;如个人违纪违法,则按一定比例扣除账户资金上缴国库。 《江门市市直廉政公积金试行办法》显示,廉政公积金的实施范围主要为该市市直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个人和单位。
为反腐倡廉,7月1日,广东省江门市仿照住房公积金模式,开始在市直机关试行廉政公积金制度。
消息公布至今,外界争议不断。江门市纪检部门认为此举能有效保证官员廉政,而有人则认为,这只不过是给官员额外增加一些福利而已,效果有限。
对此,江门近日回应,这是一种制度探索,不是变相增加福利。
试行——江门每年拿出2000万用于廉政公积金
一些人在职期间违规违纪退休后才被发现受到处分,怎么办?江门纪委也想到了这点,规定,如因在职期间违规而退休以后受处分的,由作处分决定的机构通知工资管理部门按规定从其退休工资中分期扣除。
《办法》还要求,公务人员一旦加入廉政公积金体系,需要签订一个《加入廉政公积金体系承诺书》,同时,在一个缴存周期内不得中途退出(调动、辞职、辞退、退休、身故等情况除外),否则已缴存的公积金全部上缴国库。
粗略统计,目前江门市市直单位符合参加条件的公务员有4600多人,按照缴存规定,每年财政支出预算近2000万元。
溯源——2002年,浏阳尝试“廉政保证金”制度
为保证制度顺利进行,江门市专门成立了廉政公积金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小组人员透露,江门的廉政公积金制度并非一时“拍脑袋”,而是经过严密考察和讨论后制定出来的。
考察对象之一,即湖南浏阳的廉政保证金制度。
浏阳市纪委党风廉政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2002年,湖南省浏阳市开始在全市尝试类似于廉政公积金的制度,称之为“廉政保证金”。
而浏阳试行此制度的背景是,1997年至2001年,浏阳全市被立案查处的党员干部平均每年175人,几乎平均每两天一人。
这种腐败的“普遍性”让浏阳市纪委颇为头疼,思索中,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地成熟的廉政金制度成为他们的参考对象。
以前,在市人事局、检察院等单位试点后,2002年,浏阳市出台了《浏阳市廉政保证金制度》及《浏阳市廉政保证金实施方案》的文件。
根据该方案,个人可与单位签订协议加入廉政保证金体系,并设立个人专门账户,由个人缴纳和集体配套两部分组成,个人部分按本人当月基本工资的5%缴纳,集体配套部分由单位按个人交存的2倍缴纳。
随后,全国陆续有地方和单位试点类似制度,呈遍地开花之势。2008年6月,江门市纪委主要领导带队,奔赴浏阳,考察当地“廉政保证金”运行效果及做法。
“大家对在我市试行廉政公积金制度,基本表示认同。”在接受一媒体采访时,江门市廉政公积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说。
争议——廉政公积金深陷“福利门”
从诸多文件可以看出,为保证制度的顺利开展,江门市进行了精心准备。
在《办法》执行之际,江门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周伟万也在动员大会上表示,廉政公积金是为了让“公务员队伍更好地履行廉政勤政的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更有效地预防和惩治腐败”。
并且,他还预见性地强调,有部分同志会认为“廉政公积金就是一种福利待遇”,这种肤浅的认识是必须加以纠正的。
可是,制度公布后,在内部没有引起争议的廉政公积金还是在外面引来铺天盖地争议。为此,江门市纪委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已经显得万分谨慎。
支持者
支持者认为,廉政公积金制度增加了官员腐败的违法成本,对防止官员腐败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7月12日,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做客人民网“新政大家谈”谈论江门做法时,其观点可以作为支持声音的一个代表。
他说,廉政公积金制度在客观上会推动廉政进一步发展。大家都感受到廉政很重要,此举会使一些官员意识到,政府是在采取办法,要官员尽量做到廉政,而不能腐败。
反对者
而众多反对者声音中,主要理由有,一是通过这种制度实现反腐,作用有限,只是给公务员变相加薪,自我谋福利;二是守法、廉政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党纪国法是要无条件服从的,如果公务员守法了就奖钱,那老百姓守法也应该给钱;三是单位配套资金从哪里来,以江门为例,为此制度,江门市一年要多支出2000多万,如果是财政预算,就必须经人大审议批准,现在是乱用纳税人的钱。
这其中,又以“廉政公积金是手捧金饭碗的公务员增加收入的一个福利措施”,最为广泛和尖锐。
回应——“这与‘福利’有着本质区别”
反腐举措成了外人眼中的福利政策,江门纪委有何感想?电话中,一工作人员呵呵笑声中,透着无奈。
针对这些质疑,江门市廉政公积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近日公开向社会回应: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制度探索,不是变相提高福利。
该负责人称,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是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有益探索,可以通过廉政公积金的积累机制保障廉洁行为的收益,从而也相应的增加腐败的成本。当廉洁的长期收益足以保障公务员的基本利益需要时,他们就有可能廉洁一生。而一旦有了腐败行为,就要承担廉政公积金被剥夺的现实风险,使得腐败由“低风险、高收益”变为“高风险、低收益”的行动,这对于公务员从事腐败行为有较强的心理抑制作用,从而减弱腐败动机。
该负责人还特意强调,试行廉政公积金制度不是变相提高福利,而是给予公务员有效的利益激励,与“提高福利”有着本质区别。
这些区别主要体现在廉政公积金的四个特性上面:一是双重性。福利是政府财政单一发给公务员的一种经济补贴,而廉政公积金是由政府财政和个人两部分资金组成。二是长期性。以五年为一个周期,中途不能提取和使用,并一直到退休时才能提取余额。三是风险性。公务员一旦违纪,不仅要扣除财政给个人的资金,而且要扣除自己缴存的资金。四是约束性。它对公务员一生的从政行为都具有教育、警示和督促作用。
江门市纪委书记周伟万说:“所以说不能把它看做是一种福利待遇,它与‘福利’有着本质的区别。”
建议——还不如完善财产申报制度
在江门市纪委部门看来,廉政公积金作为公务员履行廉政勤政责任的一种经济奖惩机制,在全省可以说是一大创新举措。
可围绕着廉政金的讨论,目前外界仍没有消歇的迹象。
在这背后,透露出的是社会对腐败现状的焦灼心态:腐败层出不穷,到底该如何让官员廉洁?
河南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德木说,现在官员们违法违纪的收益越来越高,动辄上百万上千万,众人讨论廉政金的效果很有必要。
“在我看来,前两天中央下发的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财产申报规定,是反腐败的最有力武器,如果把这个制度完善、落实好,发挥好外界监督,比什么措施都强。”他说。
对廉政制度有专门研究的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倪星教授也告诉本报记者,反腐倡廉,财产公示制度会比廉政公积金更为彻底。
可为什么很多地方都愿意施行廉政金而不愿财产公开呢?倪教授说,廉政公积金对改革对象来讲,是利益的增量改革,而财产公示是存量改革,有时候甚至是减量的,有些干部一公开,就完蛋了。
“廉政金制度在中国的效果到底怎么样,我还无法判断。”王德木说,“但我认为,如果江门真想反腐倡廉,市领导们就该带头财产公开,是真正的公开而不是作秀,那样大家就不会对效果产生怀疑了。”
公务员不违规五年领几万元 老百姓守法五年值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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