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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智障儿子当公务员引发争议

发布:2010-07-27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智障儿也能当公务员?”近日,有网友在华声等论坛实名发帖称,广东东源县人民法院有一智障公务员。帖文爆料称该智障儿的父亲正是东源县人民法院院长。帖文还称院长儿子“上班”和“下班”只能由专人带领。

  儿子是工勤人员,并无公务员编制
  华声在线记者致电爆料人刘先生,他声称帖文完全属实,媒体可实地核实。
  “这样的人当公务员,有损政府部门形象,百姓也会产生质疑。”
  华声在线记者随后致电东源县人民法院监察室,一工作人员并没有否认“院长低智儿子进法院”,只称不方便透露,要记者问其它部门或实地调查。
  26日,东源县法院院长徐周定接受华声在线记者采访,他承认儿子去年进法院工作,儿媳也在法院做几百元一个月的临时工,但他坚称儿子并非公务员,只是工勤人员,并没有公务员编制。
  当记者质疑他儿子的工作能力时,他声称儿子并非弱智,只是小时候得过重病,因而做事与常人不太一样,但他坚称儿子基本能够胜任工作。
  此外,徐周定称发帖人有前科,因毁坏公私财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因此总想找法院麻烦。

  肢体或智力残疾的人,同样有权获得工作机会
  工勤人员也好,公务员也好,甚至临时工也好,总之法院院长的儿子和儿媳妇都在法院工作,这是一个问题。
  公务员任职回避有规定,院长是否要与非公务员的儿子回避,可能规定不详。不过,院长的儿子能进法院工作,应该与院长直接有关,这就不是有没有回避规定的问题,而是官员能不能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安排子女工作的问题。 
  按照规定,一个官员不仅不能在本单位安排子女的工作,甚至不能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安排子女到别的单位,也不允许官员之间相互解决子女工作问题。然而,这也只是规定而已,现实中可以说是完全反道而行。  另一个问题,是院长的儿子是否有工作的能力。 
  网帖称院长的儿子智力残障,“时而伸手东摸西摸,时而蹦蹦跳跳,时而讨吃讨喝,时而又哭又闹。此人一天到晚在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内走来走去,把办公室里的茶壶、茶杯当玩具玩来玩去,甚至见到地上有吃的东西就捡起往嘴里塞”。院长承认儿子“做事没那么正常”,但也不像帖子写的那样傻,“还是上过高中的”。 
  官员子女与一般人在就业待遇上并不平等。一家法院,可以安排院长儿子的工作,这是照顾院长的子女,也是照顾院长的心情。中国的公务机关,既具有这样的能力,也具有这样的职能,给官员解决各种个人生活的问题,解除其后顾之忧,形成权力的自我服务和权力的相互服务。所谓“封妻荫子”,已然成为权力的正常收益。林彪讲“有权的幸福,无权的痛苦,丧权的危险,保权的重要”,价值上臭不可闻,客观上却正是现实的写照。
  一个肢体或智力残疾的人,同样有权获得工作机会,只是要能够胜任而已。就业方面,人们能够感受到性别歧视、学历歧视以及身份歧视,但很少有人提出残障歧视的问题,残疾人士的发声渠道是很少的,整个社会也未必愿意考虑其问题,视就业上对他们的排斥为天经地义。 
  我们的社会甚至充斥着对残疾人的污辱。对残疾人的模仿,是一些表演作品的爆笑来源。在日常的对骂中,“弱智”、“脑残”等等都是侮辱符号。这样的时候,没有人觉得伤害了残疾人,如圣经所言,“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想,法院院长的儿子如果有做工勤工作的能力,那么他应当获得求职的机会,而不是院长来安排工作,但这个社会不会出现这样的机会。残疾人没有工作机会,使得官员子女虽残疾仍可安排工作更显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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