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公平合理的择业导向
人们择业的最基本驱动力来自劳动力价格,最想去收入高或资源多的单位。如果在择业导向上引导人们用自己的劳动去创造价值,将会增进整体福祉。垄断行业高收入主要是因为其垄断性。为了树立公平合理的择业导向,资源配置应向中小企业倾斜,引导求职者进入多种经济成分的领域,促进就业选择多元化。
什么工作最受追捧?从每一个个体看,似乎仅仅是个人的求职意愿,但是,从社会整体看,却有着明显的社会导向意义。人们通常将大学生的择业倾向当作社会群体择业的晴雨表。近年来对大学生择业倾向的调查显示,政府机关和能源、电信等垄断性行业一直居于前列。
社会科学研究早已证明,人才或劳动力流动的基本规律是:劳动力总是从价格低的地方流往价格高的地方。择业的最基本驱动力来自劳动力价格,用通俗的话说就是想去收入高或资源多的单位。那么,人们自然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某些行业工作收入高、资源多?更进一步说,社会资源为什么配置给了这些行业、职业?这样的配置合理吗?我们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看。
第一,择业倾向事关社会整体利益。既然各种工作、各个群体的收入、资源、利益有很大差异,那么,我们判断公正、公平、合理的标准就只能是争取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或曰“全社会的整体利益”。大学生们一窝蜂地想挤入公务员队伍,是不是符合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呢?这不免使人想起法国思想家圣西门的为人所熟知的那段话:假如法国突然损失了50名优秀的物理学家、50名优秀的化学家、50名优秀的数学家、50名优秀的音乐家、50名优秀的作家、50名优秀的工程师,将使法国变成一具没有灵魂的僵尸;假如突然失去的是没有用自己的劳动促进科学、艺术、工业进步的王公、议员、省长、主教等,这并不会给国家带来政治上的不幸。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也有这个涵义,一个社会如果在择业上引导人们用自己的劳动去创造价值,那么将会增进整个社会的福祉。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机关人员膨胀过快,增加了全社会负担,如果“挤入公门”的就业选择继续推波助澜,是不利于社会整体利益的。
第二,行业、职业、职位之间的收入差异难以避免,那么,什么样的差异才是公正、公平、合理的呢?笔者曾经提出过公正、公平、合理的收入差距的四条原则:首先是技术水平差别的原则,其次是承担责任差别的原则,再其次是劳动付出差别的原则,最后是工作环境差别的原则(指工作的物质环境对人体不利的应该在劳动报酬方面有所补偿)。如果按照这些原则去衡量的话,那么,垄断行业的高收入显然是不公平合理的。据报道,有些垄断行业职工的收入比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高出4倍至10倍。这些行业的高收入主要不是因为其技术水平高、承担责任大、劳动付出多、劳动的物质环境不利等,而主要是因为其垄断性。如果社会的导向,引导人们去追逐这样的工作,当然会加剧社会的畸形发展。我们期待收入分配改革能切实体现“调高、扩中、提低”,治理分配不公现象,从利益分配上矫正就业倾向偏颇。
第三,对于人们的择业倾向,应如何正确引导?目前我国正处在劳动力就业的高峰时期,每年城镇新增就业劳动者超过1200万人,2010年仅新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就达到630万人。为了缓解如此巨大的就业压力,就必须有合理的机制将求职人口引导到适当的就业岗位上。我国国有企业,近年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呈逐年下降的趋势。笔者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数据计算,我国国有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例,1991年为69.88%,1997年53.28%,2002年27.94%,2005年22.80%,到2008年仅为20.28%。也就是说,在今日中国,八成城镇就业者已经是在非国有的多种经济成分单位中就业了。
这种局面下,如果新的求职者,仅仅青睐政府机关和大型国企,既不现实,也会造成很大的就业困难。疏导的办法,就是积极引导求职者进入多种经济成分领域。今天,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吸纳就业大军的主要领域。我们的资源配置也应向中小企业倾斜,这样才能起到职业导向的作用。今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提出消除制约民间投资制度性障碍,完善对小企业的支持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电信、石油等领域。如果这些政策真正得到落实,那么,随着就业领域拓宽,择业倾向将更加理性、多元,有望步入良性互动的轨道。
什么工作最受追捧?从每一个个体看,似乎仅仅是个人的求职意愿,但是,从社会整体看,却有着明显的社会导向意义。人们通常将大学生的择业倾向当作社会群体择业的晴雨表。近年来对大学生择业倾向的调查显示,政府机关和能源、电信等垄断性行业一直居于前列。
社会科学研究早已证明,人才或劳动力流动的基本规律是:劳动力总是从价格低的地方流往价格高的地方。择业的最基本驱动力来自劳动力价格,用通俗的话说就是想去收入高或资源多的单位。那么,人们自然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某些行业工作收入高、资源多?更进一步说,社会资源为什么配置给了这些行业、职业?这样的配置合理吗?我们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看。
第一,择业倾向事关社会整体利益。既然各种工作、各个群体的收入、资源、利益有很大差异,那么,我们判断公正、公平、合理的标准就只能是争取实现“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或曰“全社会的整体利益”。大学生们一窝蜂地想挤入公务员队伍,是不是符合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呢?这不免使人想起法国思想家圣西门的为人所熟知的那段话:假如法国突然损失了50名优秀的物理学家、50名优秀的化学家、50名优秀的数学家、50名优秀的音乐家、50名优秀的作家、50名优秀的工程师,将使法国变成一具没有灵魂的僵尸;假如突然失去的是没有用自己的劳动促进科学、艺术、工业进步的王公、议员、省长、主教等,这并不会给国家带来政治上的不幸。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也有这个涵义,一个社会如果在择业上引导人们用自己的劳动去创造价值,那么将会增进整个社会的福祉。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机关人员膨胀过快,增加了全社会负担,如果“挤入公门”的就业选择继续推波助澜,是不利于社会整体利益的。
第二,行业、职业、职位之间的收入差异难以避免,那么,什么样的差异才是公正、公平、合理的呢?笔者曾经提出过公正、公平、合理的收入差距的四条原则:首先是技术水平差别的原则,其次是承担责任差别的原则,再其次是劳动付出差别的原则,最后是工作环境差别的原则(指工作的物质环境对人体不利的应该在劳动报酬方面有所补偿)。如果按照这些原则去衡量的话,那么,垄断行业的高收入显然是不公平合理的。据报道,有些垄断行业职工的收入比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高出4倍至10倍。这些行业的高收入主要不是因为其技术水平高、承担责任大、劳动付出多、劳动的物质环境不利等,而主要是因为其垄断性。如果社会的导向,引导人们去追逐这样的工作,当然会加剧社会的畸形发展。我们期待收入分配改革能切实体现“调高、扩中、提低”,治理分配不公现象,从利益分配上矫正就业倾向偏颇。
第三,对于人们的择业倾向,应如何正确引导?目前我国正处在劳动力就业的高峰时期,每年城镇新增就业劳动者超过1200万人,2010年仅新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就达到630万人。为了缓解如此巨大的就业压力,就必须有合理的机制将求职人口引导到适当的就业岗位上。我国国有企业,近年吸纳劳动力的能力呈逐年下降的趋势。笔者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数据计算,我国国有企业单位在岗职工占城镇从业人员的比例,1991年为69.88%,1997年53.28%,2002年27.94%,2005年22.80%,到2008年仅为20.28%。也就是说,在今日中国,八成城镇就业者已经是在非国有的多种经济成分单位中就业了。
这种局面下,如果新的求职者,仅仅青睐政府机关和大型国企,既不现实,也会造成很大的就业困难。疏导的办法,就是积极引导求职者进入多种经济成分领域。今天,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吸纳就业大军的主要领域。我们的资源配置也应向中小企业倾斜,这样才能起到职业导向的作用。今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提出消除制约民间投资制度性障碍,完善对小企业的支持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电信、石油等领域。如果这些政策真正得到落实,那么,随着就业领域拓宽,择业倾向将更加理性、多元,有望步入良性互动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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