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职业学院招聘辅导员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原名番禺理工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批、广州市属第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2009年底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验收(俗称“高职211”工程),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学校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的广州市番禺区,占地2000余亩,开设43个专业,有全日制在校学生一万余人。校园峰峦起伏,碧波粼粼,繁花似锦,绿草如茵,是广州市花园式单位,被誉为国内最美丽的大学之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专职辅导员10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28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修养,敬业爱岗,乐于奉献,为人正派,处事公正;
3.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五官端正;
5.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担任过党、团等学生干部,有一定组织管理经验者,曾受表彰和奖励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相关待遇和职业发展:
1.聘用制,可实行人事代理。
2.年薪收入:5.5万元以上(税前)。
3.符合教师岗位条件者,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一年可承担本系院相关专业的课程,三年后可转教师岗位。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用Word文档(含像片)为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pyprsc@gzpyp.edu.cn,请在邮件主题上写明:“应聘辅导员”,Word文档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校名+专业”。
2.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8月28日。
五、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时间:2010年9月初,我们将电话通知合适人选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2.应聘人员面试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研究生需提供下级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并保证身份证明和各种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3.应聘所交材料,恕不退回,未经约见,谢绝来访。
附件: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28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和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修养,敬业爱岗,乐于奉献,为人正派,处事公正;
3.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五官端正;
5.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担任过党、团等学生干部,有一定组织管理经验者,曾受表彰和奖励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相关待遇和职业发展:
1.聘用制,可实行人事代理。
2.年薪收入:5.5万元以上(税前)。
3.符合教师岗位条件者,在辅导员岗位工作满一年可承担本系院相关专业的课程,三年后可转教师岗位。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用Word文档(含像片)为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pyprsc@gzpyp.edu.cn,请在邮件主题上写明:“应聘辅导员”,Word文档名称为“岗位名称+姓名+校名+专业”。
2.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8月28日。
五、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时间:2010年9月初,我们将电话通知合适人选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2.应聘人员面试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研究生需提供下级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并保证身份证明和各种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3.应聘所交材料,恕不退回,未经约见,谢绝来访。
附件:招聘岗位及要求
(组织人事处)
2010年8月15日
2010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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