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博爱医院招聘40名医务人员公告
中山市博爱医院是隶属于中山市卫生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定编床位700张)。为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招聘医务人员40名,人员定编在中山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员额内,考核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给予,户籍在政策允许下办理迁入。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分开招聘人员办法》及中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的规定和“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道德操守、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能够独立熟练开展本专业工作;
4、非广东户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执业医师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专业资格条件(见附表:中山市博爱医院招聘人员岗位明细要求)
三、报名方法:
报名开始前10个工作日,在中山市卫生局门户网站(http://www.zsws.gov.cn)和中山市博爱医院门户网站(www.zsboai.com)及中山市博爱医院院务公开栏上发布《中山市博爱医院招聘人员公告》,并公布招聘单位及市卫生局的投诉电话。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0年9月9日-9月14日(周六、日休息)
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报名方式:现场填写报名表
报名地点:中山市博爱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760-88776116
联系人:李德乐
投诉电话:中山市卫生局:0760-88360693
中山市博爱医院:0760-88313165
(二)报名要求:
(1)需按照本公告要求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地点现场进行填表报名。
(2)报名人员必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职称证、计划生育证明、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半身彩照4张。
(3)报名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面试。
(一)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
1、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由中山市卫生局和中山市博爱医院联合组织实施。中山市博爱医院作为招聘单位向市卫生局提出申请,安排报考人员进行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
2、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理论、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等内容,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3、考试时间:由中山市博爱医院在考试前3天电话通知报考者个人。
4、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5、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6、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卫生局门户网站和中山市博爱医院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
2、中山市卫生局与中山市博爱医院联合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并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卫生局门户网站和中山市博爱医院门户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 + 专业技能考试成绩)÷2 × 60% + 面试成绩 × 40%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其他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考核人员,由中山市卫生局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合作共事、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将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其他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中山市卫生局门户网站和中山市博爱医院门户网站及中山市博爱医院院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中山市博爱医院负责收集整理拟聘人员的函件、考核鉴定等材料上报中山市卫生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准。
(二)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准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调入手续。
附件:中山市博爱医院招考对象及招聘人员岗位明细要求
一、招考对象(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道德操守、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能够独立熟练开展本专业工作;
4、非广东户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5、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执业医师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专业资格条件(见附表:中山市博爱医院招聘人员岗位明细要求)
三、报名方法:
报名开始前10个工作日,在中山市卫生局门户网站(http://www.zsws.gov.cn)和中山市博爱医院门户网站(www.zsboai.com)及中山市博爱医院院务公开栏上发布《中山市博爱医院招聘人员公告》,并公布招聘单位及市卫生局的投诉电话。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0年9月9日-9月14日(周六、日休息)
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报名方式:现场填写报名表
报名地点:中山市博爱医院人事科
联系电话:0760-88776116
联系人:李德乐
投诉电话:中山市卫生局:0760-88360693
中山市博爱医院:0760-88313165
(二)报名要求:
(1)需按照本公告要求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地点现场进行填表报名。
(2)报名人员必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职称证、计划生育证明、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半身彩照4张。
(3)报名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面试。
(一)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
1、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由中山市卫生局和中山市博爱医院联合组织实施。中山市博爱医院作为招聘单位向市卫生局提出申请,安排报考人员进行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
2、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理论、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等内容,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考试用书。
3、考试时间:由中山市博爱医院在考试前3天电话通知报考者个人。
4、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5、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6、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卫生局门户网站和中山市博爱医院门户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
2、中山市卫生局与中山市博爱医院联合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并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卫生局门户网站和中山市博爱医院门户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成绩 + 专业技能考试成绩)÷2 × 60% + 面试成绩 × 40%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其他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考核人员,由中山市卫生局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合作共事、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核不合格的,将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其他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中山市卫生局门户网站和中山市博爱医院门户网站及中山市博爱医院院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二)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中山市博爱医院负责收集整理拟聘人员的函件、考核鉴定等材料上报中山市卫生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准。
(二)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准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调入手续。
附件:中山市博爱医院招考对象及招聘人员岗位明细要求
中山市博爱医院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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