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岭东职业学校招聘教师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校教学人员的需求实际,现就201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对象
(一)社会人士。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0年应届毕业生。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各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教师)共4名,详见《2010年广州市番禺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批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
4.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无违纪违法行为。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各类应聘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
应聘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须符合下列相应的资格条件:
1.社会人士
(1)必须具有与职位相应的专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大专或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户籍的,45周岁以下)。
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和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户籍,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中级或以上职称的,45周岁以下)。
③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广州市户籍的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师应聘人员,学历可以放宽至大专,35周岁以下;广州市户籍的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应聘者,可为本科学历,40周岁以下)。
(2)除上述年龄、学历、职称、户籍等条件外,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区(县)级达标以上学校任教研组组长或级长、主任、校长2年以上;
②在区(县)级达标以上学校任班主任或专任教师五年及以上,且担任毕业班工作或教育业绩优秀(学生平均成绩在同级前三分之一区间);
③近5年获得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称号;
④属于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名教师培养对象、学科带头人;
⑤近5年有获地市级以上奖励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或参加区以上竞赛获前三名奖励;
⑥非教育战线人士须有与③~⑤项之一相当的任职、荣誉、成果。
(3)应聘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的社会人员,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者应聘的岗位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规定;应聘汽车运用与维修、制冷和空调设备运用与维修专业的社会人员,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暂缓,但必须于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2.应届毕业生
(1)具有与职位相应的专业。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可以为非师范类。但必须于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三)非广州市户籍的已婚应聘者其配偶须具有广州市户籍。若应聘者报名时符合条件,但至办理调动手续前因婚姻状况改变而导致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后果自负。
(四)应聘者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等,均须国家承认。年龄、有关年限计算以2010年12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四、获聘者待遇和管理
(一)获聘者根据受聘岗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番禺区同职级现职公办教师的待遇。
(二)按照广州市和番禺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管理。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1.填写并打印《2010年广州市番禺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批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并贴上相片。
2.报名方式:直接到我校办公室报名。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仅限按《2010年广州市番禺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分类报其中一个学科(岗位)。
3.报名时间:2010年9月8—10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4.报名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兴业路136号,乘坐番禺区市桥至潭洲的公共汽车,在岭东牌坊站下车,即可到达;或乘坐番禺区市桥至大岗的公共汽车,在大岗站下车,再换乘至潭州的公共汽车,在岭东牌坊站下车,也可到达;大约30~40分钟路程)
5.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提供本人的《2010年广州市番禺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提供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①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相关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已婚非广州市户籍的需要提供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社会人士:教师资格证书(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及其鉴定证明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相关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已婚非广州市户籍的需要提供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人员学历学位的鉴定证明,可由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代办(联系电话:020-84621543)或自行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办理。
(3)报名分学科进行。
(4)报名时须交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6.应聘人员到校报名的同时接受资格初审,笔试入围后在面试期间再进行复审。应聘人员应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本人提交的《2010年广州市番禺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上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核发准考证。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统一由我校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二)测试。
测试总成绩为100分,由笔试(20分)、面试(20分)、技能实操测试(30分)、试教(30分)四个环节组成。
1.笔试(2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0年9月18日(星期六)上午10:00—11:30时。我校统一组织应聘者进行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和答题时间:笔试委托有考试资质的机构命题。总分为100分,时间为90分钟,按20%比例折算后计入总成绩。其中专业课部分占70%,公共课部分(考试范围为教育学、普通心理学)占30%。
笔试成绩分学科(不分人员类别)从高到低排序,并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技能实操测试、试教考核的名单。届时将在番禺教育信息网、番禺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网上公布名单,并直接通知本人。
2.面试(20分)。
面试时间:初定于2010年9月26日(星期日)上午8:00时开始。
由我校组成试教工作小组负责开展;面试时间为20分钟,分值为20分计入总成绩。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
3.试教(30分)。
初定于2010年9月27日(星期一),上午8:00时开始,时间为45分钟分值为30分计入总成绩。
4.技能实操测试(根据专业分项目考核,30分)。
初定于2010年9月28日(星期二),上午8:00时开始,测试时间为45分钟,分值为30分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三)体检。
我校在60分以上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的拟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并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进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番禺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ldzz.cn)上公布。体检时有冒名顶替等作假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确定拟聘人员。
1.根据应聘者测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番禺区人事网(http://renshi.panyu.gov.cn)、番禺教育信息网(http://www.pyedu.cn)、番禺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我校可视实际情况在参加测试且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测试总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六)办理接收手续。
对确定拟聘用的各类教师,区教育局按相应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引进、接收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相关内容
(一)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本招聘通告的解释权在广州市番禺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
(三)联系及咨询办法: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兴业路136号岭东职业技术学校
邮政编码:511468
联系人:古鼎辉、罗瑜
联系电话:34999300、34998979
投诉电话:34999300
附件:2010年广州市番禺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批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
附件2:2010年广州市番禺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一、公开招聘的对象
(一)社会人士。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0年应届毕业生。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拟招聘各类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教师)共4名,详见《2010年广州市番禺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批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见附件1)。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
4.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无违纪违法行为。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各类应聘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
应聘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须符合下列相应的资格条件:
1.社会人士
(1)必须具有与职位相应的专业,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大专或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户籍的,45周岁以下)。
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和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广州市户籍,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中级或以上职称的,45周岁以下)。
③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广州市户籍的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教师应聘人员,学历可以放宽至大专,35周岁以下;广州市户籍的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应聘者,可为本科学历,40周岁以下)。
(2)除上述年龄、学历、职称、户籍等条件外,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区(县)级达标以上学校任教研组组长或级长、主任、校长2年以上;
②在区(县)级达标以上学校任班主任或专任教师五年及以上,且担任毕业班工作或教育业绩优秀(学生平均成绩在同级前三分之一区间);
③近5年获得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称号;
④属于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名教师培养对象、学科带头人;
⑤近5年有获地市级以上奖励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或参加区以上竞赛获前三名奖励;
⑥非教育战线人士须有与③~⑤项之一相当的任职、荣誉、成果。
(3)应聘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的社会人员,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者应聘的岗位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规定;应聘汽车运用与维修、制冷和空调设备运用与维修专业的社会人员,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暂缓,但必须于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2.应届毕业生
(1)具有与职位相应的专业。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可以为非师范类。但必须于201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三)非广州市户籍的已婚应聘者其配偶须具有广州市户籍。若应聘者报名时符合条件,但至办理调动手续前因婚姻状况改变而导致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后果自负。
(四)应聘者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等,均须国家承认。年龄、有关年限计算以2010年12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四、获聘者待遇和管理
(一)获聘者根据受聘岗位及专业技术职务,享受番禺区同职级现职公办教师的待遇。
(二)按照广州市和番禺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管理。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1.填写并打印《2010年广州市番禺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批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并贴上相片。
2.报名方式:直接到我校办公室报名。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仅限按《2010年广州市番禺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分类报其中一个学科(岗位)。
3.报名时间:2010年9月8—10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4.报名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兴业路136号,乘坐番禺区市桥至潭洲的公共汽车,在岭东牌坊站下车,即可到达;或乘坐番禺区市桥至大岗的公共汽车,在大岗站下车,再换乘至潭州的公共汽车,在岭东牌坊站下车,也可到达;大约30~40分钟路程)
5.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提供本人的《2010年广州市番禺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提供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①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相关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教师资格证书、已婚非广州市户籍的需要提供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社会人士:教师资格证书(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及其鉴定证明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相关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计划生育证或未婚证明;已婚非广州市户籍的需要提供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人员学历学位的鉴定证明,可由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代办(联系电话:020-84621543)或自行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办理。
(3)报名分学科进行。
(4)报名时须交小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6.应聘人员到校报名的同时接受资格初审,笔试入围后在面试期间再进行复审。应聘人员应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本人提交的《2010年广州市番禺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上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7.核发准考证。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统一由我校核发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二)测试。
测试总成绩为100分,由笔试(20分)、面试(20分)、技能实操测试(30分)、试教(30分)四个环节组成。
1.笔试(2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0年9月18日(星期六)上午10:00—11:30时。我校统一组织应聘者进行笔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和答题时间:笔试委托有考试资质的机构命题。总分为100分,时间为90分钟,按20%比例折算后计入总成绩。其中专业课部分占70%,公共课部分(考试范围为教育学、普通心理学)占30%。
笔试成绩分学科(不分人员类别)从高到低排序,并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技能实操测试、试教考核的名单。届时将在番禺教育信息网、番禺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网上公布名单,并直接通知本人。
2.面试(20分)。
面试时间:初定于2010年9月26日(星期日)上午8:00时开始。
由我校组成试教工作小组负责开展;面试时间为20分钟,分值为20分计入总成绩。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
3.试教(30分)。
初定于2010年9月27日(星期一),上午8:00时开始,时间为45分钟分值为30分计入总成绩。
4.技能实操测试(根据专业分项目考核,30分)。
初定于2010年9月28日(星期二),上午8:00时开始,测试时间为45分钟,分值为30分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三)体检。
我校在60分以上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的拟聘人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并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进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番禺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网站(http://www.ldzz.cn)上公布。体检时有冒名顶替等作假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
(五)确定拟聘人员。
1.根据应聘者测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番禺区人事网(http://renshi.panyu.gov.cn)、番禺教育信息网(http://www.pyedu.cn)、番禺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3.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我校可视实际情况在参加测试且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测试总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六)办理接收手续。
对确定拟聘用的各类教师,区教育局按相应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引进、接收和聘用手续。
六、其他相关内容
(一)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本招聘通告的解释权在广州市番禺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
(三)联系及咨询办法: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兴业路136号岭东职业技术学校
邮政编码:511468
联系人:古鼎辉、罗瑜
联系电话:34999300、34998979
投诉电话:34999300
附件:2010年广州市番禺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批次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
附件2:2010年广州市番禺区岭东职业技术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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