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访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原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信访办更名为"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规格由副局级调整为正局级,由设在市政府办公厅改为列入市委序列。为充实干部队伍,优化队伍结构,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5名委任制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本市在编在职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委任制公务员;
(二)公务员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2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五)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七)职位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八)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九)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十)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二、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特区报、商报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同时发布《选调公告》。
(二)接受报名。9月8日前,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和现场方式,接受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选调职位表见附件)。邮寄和现场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同心路1号,市信访局A座209房;电子邮件:xfj@sz.gov.cn;联系人:何平,电话:82103137;传真:82094583。
(三)笔试。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申论,成绩占总成绩的5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初审。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
(五)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选调考察对象。
(七)办理商调、转任手续。
三、此公告由本局负责解释。
附件:1.市信访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市信访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本市在编在职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委任制公务员;
(二)公务员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2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五)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七)职位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八)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九)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十)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二、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特区报、商报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同时发布《选调公告》。
(二)接受报名。9月8日前,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和现场方式,接受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选调职位表见附件)。邮寄和现场报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同心路1号,市信访局A座209房;电子邮件:xfj@sz.gov.cn;联系人:何平,电话:82103137;传真:82094583。
(三)笔试。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申论,成绩占总成绩的5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初审。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初审人选。
(五)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选调考察对象。
(七)办理商调、转任手续。
三、此公告由本局负责解释。
附件:1.市信访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市信访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深圳市委市政府信访局
2010年9月3日
201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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