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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159名教师公告

发布:2010-10-27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珠海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现有13所,其中普通中学9所,职业学校2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幼儿园1所,均为市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为适应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拟分批在北京和广州等市设点面向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10年暂缓就业毕业生)公开招聘直属学校教师159人。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市有关规定,广东公务员考试网(www.gdgwyw.net)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人数及薪酬待遇
  招聘学科分A、B两类,其具体招聘学科、人数详见《珠海市教育局面向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直属学校教师学科一览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直属学校范围内统一调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A类:是指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的主要基础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心理学等;
  B类:是指普通中学和职业学校的计算机、音乐、体育、临床医学等学科,以及职业学校的紧缺型人才培养学科和特殊教育学校各学科。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基本条件:遵纪守法,政治素养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胜任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水平,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学科相符。
  2、学历及专业要求:各类招聘学科的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3、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分时间段、设北京师范大学和华南师范大学两个考点,按下列程序进行(2010年11月上旬在北京师范大学设点;2010年11月下旬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点)。应聘者只能选取一个考点、报名参加一个学科的应聘。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北京师范大学考点报名时间为11月8日-10日,地点在北京师范大学(学16楼一层多功能厅)。(华南师范大学报名时间和地点将在珠海市政府网、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珠海市教育信息网及考点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网站上公布)。
  3.报名资料:①《珠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学习成绩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验);④2010年暂缓就业毕业生报名者,还须提供毕业证和暂缓就业证明等复印件(原件备验)。
  (二)资格审查
  审核报名资料,根据报考人员的学习成绩排名、专业素养、所获奖学金及校级以上奖励等情况,择优确定该学科参加考试人员(招聘人数多于3人(含3人)的学科,按1:5左右的比例确定应试人员;招聘人数少于3人的学科,按1:10左右的比例确定应试人员)。各学科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于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珠海教育信息网和考点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上公布。
  学科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学科将不予开考。
  (三)考试
  ----A类学科:考试采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内容,满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学科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学科考察及体检对象。考生考试成绩、各学科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考点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上公布。
  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考试通知》。
  ----B类学科: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1.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书面表达能力等内容,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学科招聘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各学科入围面试人选。考生笔试成绩、学科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工作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考点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考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学科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学科考察及体检对象。考生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参加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2个工作日内在考点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上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四)考察
  主要考察其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并进行资格复查,其方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考察合格者,即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因体检、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体检
  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考生毕业报到时做好体检准备,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1314、2121315。
  (二)本公告将在珠海市政府网、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珠海市教育信息网、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新职业网、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在线网、北京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及华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公布。
  (三)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根据需要可按岗位和考生考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6.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7.放弃聘用资格者;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四)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由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投诉监督电话:0756-2121319。
  附件:1.珠海市教育局面向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直属学校教师学科一览表
  2.珠海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珠海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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