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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江门市直机关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发布:2010-10-30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和《江门市人事局关于〈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江人发〔2008〕217号)精神,现就2010年江门市直机关雇员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详见《2010年江门市直机关雇员招考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
  (四)符合招考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资格条件中的“江门市户口”指江门市下辖“四市三区”,“江门市区户口”指下辖三区;
  (五)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一条所列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应届毕业生”是指2010年暑期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09年及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对于提前修满学分,于2009年底或2010年上半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四、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10年江门市直机关雇员招考岗位表详见附件1。报考者可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江门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jmrs. gov.cn)、“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mkszx.com)、“江门人才网”(http://www.jobjm.com),查询相关招考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江门市直机关雇员招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8日9∶00至11月11日16∶00(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报名网址:上述三个网站内的雇员招考专栏。报考者须严格按照招考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登录相关网站→阅读报考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学历证书、身份证上传(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文件不得大于80KB)→接受用人单位网上审核→确认通过审核→打印报名表(须双面打印,资格复审时时使用)→完成报名。
  (三)报考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考岗位表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含上传的扫描件)、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招考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要求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考。
  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请在报名审核前向招考单位咨询清楚。审核期间如有问题,可以致电相应部门进行咨询,具体电话如下:
  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江门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750-387378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50-3873700
  特别提醒:报考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用人单位网上审核前核准所填写的个人资料。报名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果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网上提供的资料在两天内提出其是否符合岗位报名资格的审核意见。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2日下午17:30。用人单位网上审核通过后,报考者才可以打印报名登记表。没通过用人单位审核的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
  特别提醒:如果已过了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没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将不能重新报名,所以报考者要尽量提早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用人单位网上审核通过后,报考者不能对报考资料进行任何修改。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须于11月18-20日登陆上述三个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五、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一)笔试
  笔试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不得纳入面试或雇用人选范围。
  1.笔试时间: 2010年11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2.岗位类别和考试内容:根据各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的不同,将岗位分为A、B、C三大类。A类侧重于文化知识,B类侧重于工作经验,C类侧重于操作技能。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治、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和相关专业知识。
  (二)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由各招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采用的方式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纳入雇用人选范围。
  六、体检、考核
  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各自所占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详细计算权重见岗位表(附件1)。
  体检人员按每个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后进行组织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资格复查及公示
  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招考单位按照要求将拟雇用人员的有关资料送江门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报考资格条件与公告不符的,取消雇用资格;如发现填写报名资料与事实不符或伪造报名资料的,取消雇用资格并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考试;复查无误后,在上述网站公示拟雇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
  资格复查须提交的资料: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报名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所报考岗位有学位或专业技术资格方面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
  八、雇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考单位办理相关雇用手续,雇用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雇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雇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公告由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0年江门市直机关雇员招考岗位表
  2.2010年江门市直机关雇员招考单位联系方式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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