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清新县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行政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2010年毕业或往届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考职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自动离职或被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10日至19日(法定休息日不办理报名),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4张(同版)及如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非在职的往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如属定向生、委培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费用: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清新县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县城府前路3号县机关办公大楼3号楼三楼。
电话:0763—5810078。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以及行政管理基础知识等)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时间:2010年11月27日上午9:00—11:30。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分别于12月13日、12月20日前在清新县人事网上公布,并在清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张榜。
3、地点:清新县凤霞中学。
地址:清新县县城环城东路368号。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每一职位面试对象由应聘对象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后的5个工作日内发出。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并交纳50元面试费。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予以录用。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通知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发出。体检在清新县人社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应聘对象负责。
考核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
如出现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新县人事网上进行公示,并在清新县人社局张榜,公示时间为7天。
六、录取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七、其他
(一)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本次招聘,经申请获准后,可按粤人发〔2007〕141号文的规定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申请人要到清新县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应聘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县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附件:招聘职位表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2010年毕业或往届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考职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自动离职或被辞退未满5周年的人员;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0年11月10日至19日(法定休息日不办理报名),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4张(同版)及如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非在职的往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如属定向生、委培生,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名费用: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100元。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清新县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县县城府前路3号县机关办公大楼3号楼三楼。
电话:0763—5810078。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公文写作以及行政管理基础知识等)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及评卷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2、时间:2010年11月27日上午9:00—11:30。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分别于12月13日、12月20日前在清新县人事网上公布,并在清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张榜。
3、地点:清新县凤霞中学。
地址:清新县县城环城东路368号。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每一职位面试对象由应聘对象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招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计算,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将在公布笔试成绩后的5个工作日内发出。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并交纳50元面试费。
(三)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才予以录用。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通知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发出。体检在清新县人社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应聘对象负责。
考核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
如出现应聘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新县人事网上进行公示,并在清新县人社局张榜,公示时间为7天。
六、录取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七、其他
(一)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本次招聘,经申请获准后,可按粤人发〔2007〕141号文的规定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申请人要到清新县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应聘者可在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县人才资源管理办公室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应聘者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附件:招聘职位表
清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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