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佛山市考录乡镇公务员报考须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0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4日16:00。通过网上填报个人报名表格、单位网上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一、网上填报个人报名表格。报考人员可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fskszx.com.cn),填报个人报名详细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单位审核。招考单位依据考生网上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出是否符合职位报名资格的审核意见。
报考人员请于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缴费确认,本次考试报名费用为80元/人。确认方式以网上缴费确认为主,如确有不便网上缴费的,可选择现场缴费方式。
(一)网上支付方式。缴费确认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16:00。考生可从报名系统进入工商银行提供的网上支付平台在异地或本地缴纳报考费。不要相信其他任何途径获取的所谓缴费银行账号,以免上当受骗。
(二)现场缴费方式。我市现场缴费确认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9:00-16:00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到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26号三楼,惠景市场西侧)现场办理委托银行缴费手续,可使用银联卡。
四、费用减免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报名考务费和体检费。请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2010年11月15日16:00前,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等,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核确认减免手续。此范围报考人员如参加体检的,凭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证明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收据到招考单位报销体检费。详情请咨询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联系电话:0757-83129605、0757—83303809。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1月25日9:00至11月28日9: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咨询电话
考务政策咨询:0757-8330380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757-83876766、83882701。
一、网上填报个人报名表格。报考人员可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佛山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fskszx.com.cn),填报个人报名详细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单位审核。招考单位依据考生网上提供的资料在24小时内提出是否符合职位报名资格的审核意见。
报考人员请于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缴费确认,本次考试报名费用为80元/人。确认方式以网上缴费确认为主,如确有不便网上缴费的,可选择现场缴费方式。
(一)网上支付方式。缴费确认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16:00。考生可从报名系统进入工商银行提供的网上支付平台在异地或本地缴纳报考费。不要相信其他任何途径获取的所谓缴费银行账号,以免上当受骗。
(二)现场缴费方式。我市现场缴费确认时间为2010年11月15日9:00-16:00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到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26号三楼,惠景市场西侧)现场办理委托银行缴费手续,可使用银联卡。
四、费用减免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报名考务费和体检费。请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于2010年11月15日16:00前,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等,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核确认减免手续。此范围报考人员如参加体检的,凭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证明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收据到招考单位报销体检费。详情请咨询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联系电话:0757-83129605、0757—83303809。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0年11月25日9:00至11月28日9: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咨询电话
考务政策咨询:0757-8330380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757-83876766、83882701。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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