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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2010-11-12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2010年下半年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分别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和8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用人单位
  1、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副局级财政核拨事业单位,配事业编制40名。主要任务是负责市政府与世界银行合作开展的城市交通项目组织实施,市中心区交通项目的道路红线范围内设施运营维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家财政部与全球环境基金开展中国城市交通发展示范性城市项目中涉及我市有关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委托,负责市财政投资的市政交通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拟招聘人员5名。
  2、根据穗编字[2004]12号、穗编字[2009]226号等文件,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与广州市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合署办公,挂广州市市政园林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牌子),配事业编制65名(其中财政核拨55名,经费自给10名),主要任务为:负责市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实施对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参与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检验检测工作。拟招聘人员8名(其中经费自给2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报名
  (一)本次采用网上报名形式(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考城市道路与机场工程专业、会计学及财务管理专业,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报考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给水排水专业考生直接网上报名并进入资格验证除外)。应聘者请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11月29日(星期一)中午12:00至12月2日(星期四)下午17:00。应聘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交报名费、考务费共计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3日(星期五)下午17:00。
  (一)每个职位的计划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考。
  (二)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单位的1个职位(社会人员须在备注栏中注明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和邮政编码)。
  (三)因未达到规定报考人数而取消相应职位招聘的应聘者将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费及考务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四、笔试
  1、打印准考证。12月8日(星期三)中午12:00起,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和地点:12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岗位专业知识测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计算,按30%计入总成绩。
  4、笔试成绩公布。12月14日(星期二)在中国广州人事网上公布应聘者的笔试成绩。
  5、确定进入资格验证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招考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验证人员名单,报名比例刚达到开考职位,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资格验证(笔试缺考及成绩为零分者除外)。报考广州市中心区交通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市道路与机场工程专业、会计学及财务管理专业,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给水排水专业的考生直接网上报名进入资格验证。
  五、资格验证
  1、报名应聘人员须上网打印本人报名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作为资格验证的依据:
  社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证书以及本人简历。
  2、资格验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12月17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17:00。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验证。
  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318号16楼行政部,联系人及电话:赵小姐(中心区交通项目办)83630205、张小姐(市政监督站)83828583。
  3、应聘者现场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验证的应聘者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4、通过现场资格验证者方可参加面试,并在中国广州人事网上公布。
  5、符合条件进行资格验证而不参加验证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六、面试
  1、应聘者按照面试通知的要求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采用当场书面公布考生分数的方式。
  3、参加笔试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70%计入总成绩;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100%计入总成绩
  时间:12月20日(星期一)-21日(星期二)2天,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
  以总成绩的高低排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粤人发〔2005〕32号)。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中国广州人事网进行7天的公示。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聘用
  拟聘人员被录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岗位要求的,正式聘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三个月内未能配合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十、本公告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处(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2010年下半年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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